正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保公司)系工业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正保公司的客户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 17%),正保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资料显示,其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8 000万元,利润总额为150万元。
张强和孙涛注册会计师接受北京中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委托,于2007年11月底对正保公司进行预审,以便为编制正保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计划提供依据。张强和孙涛注册会计师将正保公司审计前资产总额的0.5%作为2007年度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经了解,受2007年初股市大幅攀升的影响,正保公司在2007年初进行了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在内的多项业务。由于正保公司以前年度很少发生此类业务,审计项目组决定将这类新近发生的特别业务作为特别风险加以应对,从而不依赖相关的内部控制。除此之外,项目组确定作为特别风险加以应对的业务还包括 2007年度发生的非货币性交易和债务重组业务。
2008年3月6日至12日,张强和孙涛注册会计师在上年预审的基础上,对正保公司 2007年度财务报表的重要项目实施并完成了审计工作,并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到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项目和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业务作为审计的重点领域。2008年3月20日,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工作,并于当日经正保公司管理层签署了2007年度财务报表。
资料一:审计正保公司200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时,为了确定正保公司销售业务是否真实、完整,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张强和孙涛注册会计师拟从正保公司2007年开具的销售发票的存根中选取若干张,核对销售合同和发运单,并检查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正保公司2007年共开具连续编号的销售发票2000张,销售发票号码为第6001号至第8000号,张强和孙涛注册会计师计划从中选取12张销售发票样本。随机数表(部分)列示如下:

资料二:在针对重点审计领域实施审计程序后,张强和孙涛注册会计师发现了以下需要加以重点考虑的事项和情况:
(1)正保公司与西方公司在2007年11月12日签订了一项供销合同,合同中订明正保公司在2007年11月份内供应一批物资给西方公司。由于正保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西方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西方公司通过法律形式要求正保公司赔偿经济损失8007元。该诉讼案件在2007年12月31日尚未判决,正保公司根据律师的意见,认为很可能赔偿西方公司700万元。但正保公司认为不是基本确定予以赔偿,对该事项没有进行会计处理。该事项可能导致正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正保公司提出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张强和孙涛注册会计师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认为正保公司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是合理的,但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正保公司于2007年1月1日从证券市场上购入黄河公司于2006年1月1日发行的债券,该债券5年期,票面年利率为5%,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度的利息,到期日为2011年1月1日,到期日一次归还本金和最后子次利息。正保公司购入证券的面值为1 000万元,实际支付价款为1 005.35万元,另支付相关费用10万元。正保公司购入后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购入债券的实际利率为6%,按年计提利息。2007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9307元(不属于暂时性的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资料显示,正保公司对此笔业务进行了如下的会计处理:
2007年1月1日购入债券时,所作的会计处理为: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 000
应收利息 50
贷:银行存款 1 015.35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34.65
2007年1月5日收到上年度利息时,所做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50
贷:应收利息 50
(3)2006年1月5日,正保公司向华山公司销售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7元,增值税额为85万元,至2007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上述货款,正保公司对此项债权已计提5万元坏账准备。2007年12月31日,华山公司基于财务困难,提出以其生产的一批产品和一台设备抵偿上述债务。经双方协商,正保公司同意华山公司的偿债方案。用于抵偿债务的产品和设备的有关资料如下:
华山公司用于抵债的产品的成本为200万元。为该批产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额为51万元。用于抵债的设备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账面原价为434万元,至2007年12月31日的累计折旧为200万元。华山公司清理设备过程中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2万元。正保公司已于2007年10月收到华山公司用于偿还债务的上述产品和设备。正保公司收到的上述产品作为存货处理,收到的设备作为固定资产处理。正保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317.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
坏账准备 5
固定资产 211.6
贷:应收账款 585
(4)正保公司2007年1月31日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建筑物)转为本公司的行政管理部门办公使用。该建筑物2006年12月31的公允价值为1 800万元(成本 1 7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2007年1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 920万元。转换日该建筑物的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2007年1月31日,正保公司所作的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1 8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1 800
2007年底,正保公司对该项建筑物计提了折旧,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165
贷:累计折旧 165
(5)2007年4月26日,正保公司购入黄山公司的股票200万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每股10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元。正保公司另支付相关费用10万元。当日所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