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本题25分)
案情:2005年5月23日,外省来B市务工人员杜某偶然得知,自己驾车运货在近一年的时间里,被B市交管局的“电子眼”在同一地点拍下闯禁行105次,由此产生1. 05万元罚款。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6月13日,杜某将B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某交通支队X队(以下简称X交通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X交通队行政处罚违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退还交纳的罚款。在起诉状中,杜某提出3个问题:(1)该路口的禁行标志在1986年出台的国标中可以找到,但在1999年开始使用的国标中却无法找到,因此,处罚所依据的禁令标志属无效标志。(2)对于他的105起违法行为中,只有24起有处罚决定书,其余81起仅有一张交款证明。X交通队实施行政处罚违反了法定程序。(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发现机动车有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的,应当书面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X交通队记录了杜某未处理的违法行为高达105次,却从未履行过其书面告知义务。
6月18日上午,X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7月8日,X区人民法院向杜某某及其律师发送了X交通队的行政答辩状。答辩状对起诉状中提出的3个问题作出了回应:(1)杜某违章路段的禁止机动车驶入标志,是B市根据交通管理的需要,依据国家标准GB5768 -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的原则设置的。该标志的颜色、形状和规格与现行的国家标准并不冲突。(2)本市驾驶员信息卡的芯片容量只能一次存入24条违法行为信息,105起违法行为信息不能一次性打印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且由于网络系统临时出现故障,其余81起违法行为的处罚不能打印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这一做法并未影响杜某行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也不存在杜某及其律师提出的“违反法定程序”一说。(3)X交通队发现杜某多次走禁行路段后,因无法找到杜,曾多次通知杜所挂靠的单位X运输有限公司,并不是未履行告知义务。
7月14日,B市交管局负责人向社会公布了交管局规范执法行为的8项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完善、规范执法告知制度,规范交通标志设施,规范固定违法监测设备的设置以及规范移动违法监测设备的使用,等等。
问题:针对X交通队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的程序瑕疵,请结合行政法基本原则阐述你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