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任何标记或标记的组合,能将一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就能构成商标
- B.如果标记缺乏区别有关商品或服务的固有能力,各成员可以将该标记可否注册取决于使用后所获得的显著性
- C.各成员可以将商标的实际使用作为提交注册申请的条件
- D.各成员可以要求将视觉可以感知的标记作为注册的条件
- A.各成员应当规定保护独立创作而且是新颖的或者原创的工业品外观设计
- B.各成员可以规定,外观设计如果与已知的外观设计或者已知的外观设计特征的组合没有显著区别的,即不是新颖的或者原创的外观设计
- C.各成员可以规定,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不应延及主要是根据技术或功能的考虑而作出的外观设计
- D.受保护的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所有人,应当有权制止第三方未得所有人同意而为商业目的制造、销售或进口载有或体现受保护的外观设计的复制品或实质上是复制品的物品
- A.商标首次注册的期间不应少于7年
- B.商标注册的每次续展的期间不应少于7年
- C.商标的注册可以无限制地续展
- D.工业品外观设计可享有的保护期间至少为10年
- A.本联盟国家的国民向本联盟各国申请的专利,与在其他国家,不论是否本联盟的成员国,就同一发明所取得的专利是相互独立的
- B.本联盟国家的国民在优先权期间内申请的各项专利,就其无效和丧失权利的理由以及其正常的期间而言,是相互独立的
- C.在公约生效之前已经存在的专利在专利保护期内与本联盟其他国家的专利之间可以是相互影响的
- D.在本联盟各国,因享有优先权的利益而取得的专利的期限,与没有优先权的利益而申请或授予的专利的期限相同
- A.本联盟各国都有权采取立法措施规定授予强制许可,以防止由于行使专利所赋予的专有权而可能产生的滥用
- B.除强制许可的授予不足以防止由于行使专利所赋予的专有权而可能产生的滥用外,不应规定专利的取消
- C.自授予第一个强制许可之日起两年届满前不得提起取消或撤销专利的诉讼
- D.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四年届满以前,或自授予专利之日起三年届满以前,以后满期的期间为准,不得以不实施或不充分实施为理由申请强制许可
- A.以盗窃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
- B.披露以胁迫手段获取的他人商业秘密
- C.通过反向工程获得他人的技术秘密
- D.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 A.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育种,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于该单位
- B.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育种,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于完成育种的个人
- C.委托育种并且没有合同约定的,品种权属于委托人
- D.合作育种并且没有合同约定的,品种权属于共同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
- A.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应当具有独创性
- B.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应当具有美感
- C.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不延及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
- D.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负责布图设计专有权的管理工作
- A.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 B.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 C.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 D.赔偿数额不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 A.责令娄某停止有关行为
- B.财产保全
- C.对娄某进行行政拘留
- D.对娄某进行行政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