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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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面总分:100分
  • 试卷类型:模拟考试
  • 测试费用:免费
  • 答案解析:是
  • 练习次数:146次
  • 作答时间:100分钟
试卷简介

2014年河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五:本试卷总分100分;共有6类型题目

  • 单项选择题
  • 多项选择题
  • 判断题
  • 公文改错题
  • 论述题
  • 案例分析题
试卷预览
1

甲男与乙女系夫妻关系,丙为其邻居。甲长期在外从事个体经营,赚钱不少,家庭生活殷实,丙却因无一技之长,生活穷困,30多岁尚未婚配。后经过多方介绍,终于有一女子愿意嫁给丙,但丙却苦无像样家具,又无钱购买,遂请求乙将其家中不用的旧家具便宜卖给他。乙怜其讨妻不易,遂将家中的旧家具以非常便宜的价格卖给了他。丙在购买时还特意问到甲是否同意,乙出示了其伪造的甲的来信,称甲完全同意出售家具的行为。丙欣然将家具搬到自己家中,与女友结婚,过上了甜蜜的婚后生活。

数月后,乙前往外地探望甲。在此期间,突起大风,将一棵大树吹倒,砸向甲、乙的房屋,致窗户严重受损。丙念乙之善心,遂请人将甲、乙房屋的窗户修好,花去修理费500元。丙用自己仅有的300元现金,加上从丁处借的200元钱,帮甲、乙支付了修理费。丙妻对丙说,你帮甲、乙修房花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应当要求他们支付报酬。

甲、乙回家后,丙要求他们支付垫付的修理费500元,外加报酬200元。乙大怒,称丙没有良心,我们不仅不付给你报酬,修理费也不给你。甲听说乙将旧家具卖给丙后,亦大怒,称家具是自己刚结婚时为从事个体经营而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乙出售家具的行为是无效的,丙应返还其家具。丙在无奈之下,遂诉至法院,要求保护其权益。

问:(1)本案所涉家具是甲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为什么?

(2)丙能否取得家具之所有权,为什么?

(3)丙能否要求甲、乙支付修理费及报酬,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