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焦油含量级和烟碱含量级
- B.焦油含量级和“吸烟有害健康”
- C.烟碱含量级和“吸烟有害健康”
- D.烟碱含量级和其他有害物质
- A.卷烟
- B.卷烟、雪茄烟
- C.烟草制品
- D.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
- A.卷烟、雪茄烟
- B.卷烟
- C.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
- D.烟草制品
- A.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按卷烟等级选定部分牌号的卷烟作为代表品。代表品的价格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B.卷烟的非代表品、雪茄烟的价格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C.卷烟的非代表品、雪茄烟的价格制定出来之后,应报相应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备案
- D.烟丝的价格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A.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B.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制定
- C.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D.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制定
- A.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卷烟等级选定部分牌号的卷烟作为代表品
- B.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按卷烟等级选定部分牌号的卷烟作为代表品
- C.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按卷烟等级选定部分牌号的卷烟作为代表品
- D.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卷烟等级选定部分牌号的卷烟作为代表品
- A.卷烟的非代表品、雪茄烟、烟丝
- B.卷烟的非代表品
- C.雪茄烟、烟丝
- D.烟草制品
- A.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 B.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 C.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 D.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A.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B.从事烟草专卖批发业务,只需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即可,不必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 C.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D.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可由所在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A.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准登记
- B.烟草制品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需要超过年度总产量计划生产卷烟、雪茄烟,必须经国务院计划部门批准
- C.省级烟草公司不得向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下达分等级、分种类的卷烟产量指标
- D.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