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撤销判决
- B.确认违法判决
- C.履行判决
- D.变更判决
- A.赔偿义务机关为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
- B.张某的赔偿请求不属国家赔偿范围
- C.张某当面递交赔偿申请书,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场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
- D.如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张某可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 A.方某在妻子失踪后向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确认公安局的行为违法
- B.区房管局以王某不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
- C.某企业以工商局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
- D.黄某不服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直接向法院起诉
- A.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针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以外的事项已制定的规章,自动失效
- B.应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 C.没有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 D.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应及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刊载
- A.对关某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B省高级法院不再另行复核
- B.最高法院复核鲁某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 C.如鲁某在死刑复核阶段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死刑复核合议庭应在办公场所当面听取律师意见
- D.最高法院裁定不予核准鲁某死刑的,可发回A市中级法院或B省高级法院重新审理
- A.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
- B.在通缉李某一年不到案后,甲市检察院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
- C.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6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
- D.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抓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
- A.二审应开庭审理
- B.由于未提起抗诉,同级检察院可不派员出席法庭
- C.高级法院可将全案发回A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
- D.高级法院可维持对鲁某的判决,并改判关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
- A.本案经批准可采用控制下交付的侦查措施
- B.对鲁某采取技术侦查的期限不得超过9个月
- C.侦查机关只有在对鲁某与关某立案后,才能派遣侦查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
- D.通过技术侦查措施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可作为定案的依据,但须经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或由审判人员在庭外予以核实
- A.具有逃税性质,触犯逃税罪
- B.具有诈骗属性,触犯诈骗罪
- C.成立逃税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应数罪并罚
- D.属单位犯罪,应对电气厂判处罚金,并对黄某判处相应的刑罚
- A.是否逮捕李某,应由甲市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
- B.李某符合逮捕条件,但因其有孕在身,可对其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 C.李某委托的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李某,需经侦查机关许可
- D.侦查人员每次讯问李某时,应对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 A.其行为与国家损失300万元税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B.属滥用职权,构成滥用职权罪
- C.属徇私舞弊,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同时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 D.事后虽获得了利益(升任局长),但不构成受贿罪
- A.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这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
- B.在审查起诉阶段已说明100万元的来源,故不能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
- C.在澳门赌博,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赌博罪
- D.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澳门赌博,应依属人管辖原则追究其赌博的刑事责任
- 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本应由收费站收取的费用,成立贪污罪
- B.贪污数额为30万元
- C.收取甲3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甲谋利益,成立受贿罪
- D.贪污罪与受贿罪成立牵连犯,应从一重罪处断
- A.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 B.聚众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成立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 C.锯断隔离栏的行为,即使得到吴某的同意,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 D.锯断隔离栏属破坏交通设施,在危及交通安全时,还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
- 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
- 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
- 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
- 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
- A.法院可根据孙某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 B.孙某应对房管局的行为造成其损失提供证据
- C.法院应对房管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与行政赔偿争议一并审理和裁判
- D.孙某的请求不属国家赔偿范围
- A.对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
- B.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发回重审案件和上诉案件,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庭宣判
- A.照片为书证
- B.县公安局提交的现场笔录无当事人签名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 C.县公安局提交的鉴定意见应有县价格认证中心的盖章和鉴定人的签名
- D.梁某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可要求县公安局的相关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 A.公司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 B.在复议过程中区工商分局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
- C.市工商局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审查此案
- D.如区工商分局的决定明显不当,市工商局应予以撤销
- A.受案范围、管辖
- B.期间、送达、财产保全
- C.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
- D.检察院对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
- 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B.被告为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
- 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 D.如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 A.由两名以上交通大队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扣押
- B.当场告知王某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 C.当场向王某交付扣押决定书
- D.将三轮车及其车上的物品一并扣押,当场交付扣押清单
- A.在作出拒绝公开决定前,住建委无需书面征求企业联系人是否同意公开的意见
- B.本案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
- C.住建委应对拒绝公开的根据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 D.住建委拒绝公开答复合法
- A.法院可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
- B.如甲与丙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调解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
- C.如甲提出申请,法院可组织甲与丙协商以达成和解
- D.如甲与丙达成刑事和解,其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
- A.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 B.领导成员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去公职
- C.对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 D.被辞退的公务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 A.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价值200万元的商品
- B.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C.规划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及申请人与附近居民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
- D.公安局处以张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 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 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 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
- 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
- A.可调查陈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并提交给法院
- B.可反对法院对该案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因此只能采用普通程序审理
- C.可在陈某最后陈述后进行补充陈述
- D.可在有罪判决宣告后,受法庭邀请参与对陈某的法庭教育
- A.审查批捕讯问时,甲拒绝为其提供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应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 B.讯问乙时,因乙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而通知其伯父到场,其伯父可代行乙的控告权
- C.法庭审理询问丙时,应通知丙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 D.如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甲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时可不再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 A.审查批捕阶段,只有不批准逮捕的,才能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 B.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 C.审判阶段检察院应自行侦查,不得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 D.审判阶段法院不得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 A.增加了听取被害人陈述意见的机会
- B.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转向处置
- C.体现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保护
- D.是刑事公诉独占主义的一种体现
- A.黄某
- B.袁某
- C.袁某的儿子
- D.小付的父亲
- A.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B.经甲省检察院决定,可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 C.甲省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后可根据案件情况自行侦查
- D.甲省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后可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甲省丙市检察院侦查
- A.有效辩护原则的确立有助于实现控辩平等对抗
- B.有效辩护是一项主要适用于审判阶段的原则,但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对辩护人权利的保障是审判阶段实现有效辩护的前提
- C.根据有效辩护原则的要求,法庭审理过程中一般不应限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言的时间
- D.指派没有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有违有效辩护原则
- A.撤回起诉、申请回避
- B.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
- C.申请复议、提起上诉
- D.申请抗诉、提出申诉
- A.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对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应报有权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 B.基于检察一体化,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是指检察系统整体独立行使职权
- C.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认为下级检察院二审抗诉不当的,可直接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
- D.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指导关系,上级法院如认为下级法院审理更适宜,可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
- A.程序法定要求法律预先规定刑事诉讼程序
- B.程序法定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
- C.英美国家实行判例制度而不实行程序法定
- D.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我国实行程序法定
- A.甲长期虐待乙的,构成虐待罪
- B.甲伤害丙(致丙轻伤)时,乙不阻止的,乙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
- C.甲如与丁(女)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也不抚养丙的,可能构成遗弃罪
- D.甲如与丁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某日采用暴力强行与乙性交的,构成强奸罪
- A.甲对李某家的保姆说:“李某现在使用的手提电脑是我的,你还给我吧。”保姆信以为真,将电脑交给甲
- B.甲对持有外币的乙说:“你手上拿的是假币,得扔掉,否则要坐牢。”乙将外币扔掉,甲乘机将外币捡走
- C.甲为灾民募捐,一般人捐款几百元。富商经过募捐地点时,甲称:“不少人都捐一、二万元,您多捐点吧。”富商信以为真,捐款2万元
- D.乙窃取摩托车,准备骑走。甲觉其可疑,装成摩托车主人的样子说:“你想把我的车骑走啊?”乙弃车逃走,甲将摩托车据为己有
- A.甲犯劫持航空器罪,即便经过30年,也可能被追诉
- B.乙于2013年1月10日挪用公款5万元用于结婚,2013年7月10日归还。对乙的追诉期限应从2013年1月10日起计算
- C.丙于2000年故意轻伤李某,直到2008年李某才报案,但公安机关未立案。2014年,丙因他事被抓。不能追诉丙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 D.丁与王某共同实施合同诈骗犯罪。在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期届满前,王某单独实施抢夺罪。对丁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时效,应从王某犯抢夺罪之日起计算
- A.将白银从境外走私进入中国境内
- B.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旧机动车
- C.走私淫秽物品,有传播目的但无牟利目的
- D.走私无法组装并使用(不属于废物)的弹头、弹壳
- 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
- 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
- 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
- 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
- A.甲拾得他人银行卡并在ATM机上使用,根据司法解释,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 B.对甲前两次取出5000元的行为,乙不负刑事责任
- C.乙接过甲取出的6000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D.乙虽未持银行卡取款,也构成犯罪,犯罪数额是1.3万元
- A.甲触犯故意杀人罪与寻衅滋事罪
- B.乙、丙的追逐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与该行为能否产生救助胡某的义务是不同的问题
- C.乙、丙的追逐行为使胡某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但无法预见甲会杀害胡某,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 D.乙、丙属寻衅滋事致人死亡,应从重处罚
- A.甲的行为和丁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甲有罪
- B.甲的行为属对象错误,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 C.丙对自己的行为无认识错误,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 D.丙利用甲的行为造成丁死亡,可能成立间接正犯
- A.甲误以为买卖黄金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仍买卖黄金,但事实上该行为不违反《刑法》。甲有犯罪故意,成立犯罪未遂
- B.甲误以为自己盗窃枪支的行为仅成立盗窃罪。甲对《刑法》规定存在认识错误,因而无盗窃枪支罪的犯罪故意,对甲的量刑不能重于盗窃罪
- C.甲拘禁吸毒的陈某数日。甲认识到其行为剥夺了陈某的自由,但误以为《刑法》不禁止普通公民实施强制戒毒行为。甲有犯罪故意,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
- D.甲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害,但不知是否违反《刑法》,遂请教中学语文教师乙,被告知不违法后,甲实施了该行为。但事实上《刑法》禁止该行为。乙的回答不影响甲成立故意犯罪
- A.就同一犯罪而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完全相同
- B.《刑法》第一百七十条未将单位规定为伪造货币罪的主体,故单位伪造货币的,相关自然人不构成犯罪
- C.经理赵某为维护公司利益,召集单位员工殴打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成立单位犯罪
- D.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发现其曾销售伪劣产品20万元。对此,应追究相关自然人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
- A.《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按照文理解释,可将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的行为解释为“强奸妇女”
- B.《刑法》对抢劫罪与强奸罪的手段行为均使用了“暴力、胁迫”的表述,且二罪的法定刑相同,故对二罪中的“暴力、胁迫”应作相同解释
- C.既然将为了自己饲养而抢劫他人宠物的行为认定为抢劫罪,那么,根据当然解释,对为了自己收养而抢劫他人婴儿的行为更应认定为抢劫罪,否则会导致罪刑不均衡
- D.对中止犯中的“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既可解释为自动采取措施使得犯罪结果未发生;也可解释为自动采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有效措施,而不管犯罪结果是否发生
- 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
- 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
- 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 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
- A.甲驾车经过十字路口右拐时,被行人乙扔出的烟头击中面部,导致车辆失控撞死丙。只要肯定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甲就应当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 B.甲强奸乙后,威胁不得报警,否则杀害乙。乙报警后担心被甲杀害,便自杀身亡。如无甲的威胁乙就不会自杀,故甲的威胁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
- C.甲夜晚驾车经过无照明路段时,不小心撞倒丙后继续前行,随后的乙未注意,驾车从丙身上轧过。即使不能证明是甲直接轧死丙,也必须肯定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
- D.甲、乙等人因琐事与丙发生争执,进而在电梯口相互厮打,电梯门受外力挤压变形开启,致丙掉入电梯通道内摔死。虽然介入了电梯门非正常开启这一因素,也应肯定甲、乙等人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
- A.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B.恢复强制执行
- C.以甲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 D.以甲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 A.该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出示其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 B.该组织的申请符合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要求,环保局认为其无申请资格不成立
- C.对该组织的申请内容是否明确,环保局的认定和处理是正确的
- D.该组织所申请信息属于依法不应当公开的信息
- A.田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秩序
- B.公安局对田某哄抢的财物应予以登记
- C.公安局对田某传唤后询问查证不得超过12小时
- D.田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个月
- A.履行行政职务的行为
- B.负担性的行为
- C.准备性行政行为
- D.强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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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一药店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接举报称,该药店存在大量非法出售处方药的行为,该局在调查中发现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关于对许可证的处理,该局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撤回
- B.撤销
- C.吊销
- D.待有效期限届满后注销
- A.公道正派
- B.忠于职守
- C.恪守职业道德
- D.参加培训
- A.合理行政
- B.高效便民
- C.诚实守信
- D.程序正当
- A.提请双方各自上一级主管机关协商确定
- B.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 C.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并由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县政府决定
- D.提请县政府提出处理方案,经甲市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甲市政府批准
- A.甲因抢劫罪和绑架罪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对甲的减刑,应由其服刑地高级法院作出裁定
- B.乙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被报请减刑的,法院应通知乙参加减刑庭审
- C.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丙的假释,可书面审理,但必须提讯丙
- D.丁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丁的减刑,可聘请律师到庭发表意见
- A.不同于普通案件奉行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可未经检察院对案件的起诉或申请而启动这一程序
- B.不同于普通案件审理时被告人必须到庭,可在被申请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审理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 C.不同于普通案件中的抗诉或上诉,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可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启动二审程序
- D.开庭审理时无需区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
- A.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的申诉,应由一审法院审理
- B.上一级法院对未经终审法院审理的申诉,应直接审理
- C.对经两级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诉,法院不再受理
- D.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由原核准的法院审查,也可交由原审法院审查
- A.6月9日
- B.6月17日
- C.6月19日
- D.6月20日
- A.对侦查机关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法院执行时可直接裁定处置,无需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续
- B.法院续行查封、冻结、扣押的顺位无需与侦查机关的顺位相同
- C.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明确具体,涉案财产和被害人均应在判决书主文中详细列明
- D.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应由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
- A.如该案在开庭审理前召开庭前会议,应通知齐某参加
- B.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拘传其到庭
- C.齐某可当庭拒绝银行委托的辩护律师为该行辩护
- D.齐某没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 A.担任人民陪审员,必须经D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 B.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也能担任合议庭审判长
- C.可参与中级法院二审案件审理,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
- D.可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 A.自诉人提起自诉后,在法院宣判前,可随时撤回自诉,法院应准许
- B.法院只能就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
- C.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变更起诉
- D.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后,检察院不能再次起诉
- A.乙应先申请公安机关复议,只有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
- B.乙请求立案监督,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应立案的,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 C.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立案通知后仍不立案的,经省级检察院决定,检察院可自行立案侦查
- D.乙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 A.对甲可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 B.对乙可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 C.对丙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 D.对丁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 A.扩大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 B.延长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 C.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 D.增设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 A.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
- 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失
- C.虐待被监管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体罚虐待致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
- D.非法搜查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非法搜查所导致的物质损失
- A.甲盗窃汽车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其还涉嫌盗窃1辆普通自行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 B.乙受贿案,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发现一笔受贿款项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时,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C.丙聚众斗殴案,在处理完丙提出的有关检察院书记员应当回避的申请后,重新计算一审审理期限
- D.丁贩卖毒品案,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并通知同级检察院阅卷,检察院阅卷结束后,重新计算二审审理期限
- A.10月14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受理
- B.11月18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告知其先向侦查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 C.12月3日提出申请,由检察院承担监所检察工作的部门负责审查
- D.12月10日提出申请,由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审查
- A.取保候审由本案侦查机关执行
- B.如郭某表示无力全额交纳保证金,可降低保证金数额,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
- C.可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进入蒋某居住的小区
- D.应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变更住址
- A.拘留章某时,必须出示拘留证
- B.拘留章某后,应在12小时内将其送看守所羁押
- C.拘留后对章某的所有讯问都必须在看守所内进行
- D.因怀疑章某携带管制刀具,拘留时公安机关无需搜查证即可搜查其身体
- A.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一起伤害案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
- B.乙了解案件情况但因重病无法出庭,法官自行前往调查核实的证人证言
- C.丙作为技术人员“就证明讯问过程合法性的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在法庭上所作的说明
- D.丁曾路过发生杀人案的院子,其开庭审理时所作的“当时看到一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好像喝了许多酒”的证言
- A.询问异地证人、被害人的,应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
- B.收集、提取电子数据,能够获取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封存原始存储介质,并对相关活动录像
- C.远程提取电子数据的,应说明原因,并对相关活动录像
- D.对电子数据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可由公安部指定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 A.侦查人员在乙储物柜的把手上提取的甲的一枚指纹
- B.侦查人员在室友丙手机中直接提取的视频,内容为丙偶然拍下的甲打开储物柜取走电脑的过程
- C.室友丁的证言,内容是曾看到甲将一台相同的笔记本电脑交给乙保管
- D.甲转卖电脑时出具的现金收条
- 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
-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 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
- 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 A.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
- B.通过刑事程序规范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是秩序价值的重要内容
- C.效益价值属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而不属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
- D.适用强制措施遵循比例原则是公正价值的应有之义
- A.甲乘人不备,公然拿走刘某所有的蔬菜,构成抢夺罪
- B.蔬菜为经常出来查看的店员占有,甲构成盗窃罪
- C.甲假装放钱而实际未放钱,属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
- D.刘某虽距现场3公里,但仍占有蔬菜,甲构成盗窃罪
- A.乙藏匿凶器的行为不属毁灭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
- B.乙向甲汇款2万元不属帮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
- C.乙的行为既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也不成立窝藏罪
- D.甲虽唆使乙毁灭证据,但不能认定为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教唆犯
- A.(1)地位(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 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 C.(1)职务(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 D.(1)地位(2)国家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 A.不管是哪一刀造成致命伤,都应认定为一个故意杀人罪既遂
- B.不管是哪一刀造成致命伤,只能分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既遂与故意杀人罪未遂
- C.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应推定是后两刀中的一刀造成致命伤,故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与故意杀人罪既遂
- D.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虽可分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与故意杀人罪未遂,但杀人与伤害不是对立关系,故可按故意伤害(致死)罪处理本案
- A.甲同时触犯侵占罪与诈骗罪
- B.如认为购买者无财产损失,则甲仅触犯盗窃罪
- C.如认为购买者有财产损失,则甲同时触犯盗窃罪与诈骗罪
- D.不管购买者是否存在财产损失,甲都触犯盗窃罪
- A.李某将狗踢死,属事后抢劫中的暴力行为
- B.李某将狗踢死,属对王某以暴力相威胁
- C.李某的行为满足事后抢劫的当场性要件
- D.对李某的行为应整体上评价为抢劫罪
- A.用假币缴纳罚款
- B.用假币兑换外币
- C.在朋友结婚时,将假币塞进红包送给朋友
- D.与网友见面时,显示假币以证明经济实力
- A.污染环境罪
- B.投放危险物质罪
- C.破坏电力设备罪
- D.生产、销售假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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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一选项成立自首?
- A.甲挪用公款后主动向单位领导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并请求单位领导不要将自己移送司法机关
- B.乙涉嫌贪污被检察院讯问时,如实供述将该笔公款分给了国有单位职工,辩称其行为不是贪污
- C.丙参与共同盗窃后,主动投案并供述其参与盗窃的具体情况。后查明,系因分赃太少、得知举报有奖才投案
- D.丁因纠纷致程某轻伤后,报警说自己伤人了。报警后见程某举拳冲过来,丁以暴力致其死亡,并逃离现场
- 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
- 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
- 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
- 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
- A.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
- 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严重违反假释监督管理规定,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也应撤销假释
- C.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同种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
- D.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有他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数罪并罚
- A.甲的行为触犯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
- B.甲贩卖毒品的行为侵害了新的法益,应与盗窃罪实行并罚
- C.乙的行为触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转移毒品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D.对乙应以贩卖毒品罪一罪论处
- A.对累犯和犯罪集团的积极参加者,不适用缓刑
- B.对累犯,如假释后对所居住的社区无不良影响的,法院可决定假释
- C.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累犯,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法院可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 D.犯恐怖活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第12年又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成立累犯
- A.故意杀人包含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实际上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
- B.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犯罪客体相同,强奸、强制猥亵行为致妇女重伤的,均成立结果加重犯
- C.甲将乙拘禁在宾馆20楼,声称只要乙还债就放人。乙无力还债,深夜跳楼身亡。甲的行为不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
- D.甲以胁迫手段抢劫乙时,发现仇人丙路过,于是立即杀害丙。甲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他人,因抢劫致人死亡包括故意致人死亡,故甲成立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 A.甲不对乙的死亡负责,成立犯罪中止
- B.甲未能有效防止死亡结果发生,成立犯罪既遂
- C.死亡结果不能归责于甲的行为,甲成立犯罪未遂
- D.甲未能阻止乙跳车逃走,应以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论处
- A.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乙成立共犯
- B.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从犯
- C.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
- D.由于甲不负刑事责任,对乙应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片面共犯论处
- A.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付款后尚未取得毒品即被查获
- B.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即被查获
- C.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二天被退回
- D.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但因误操作汇到无关第三人的账户
- 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
- 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
- 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
- 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 A.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 B.如认为甲有数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
- C.如甲仅打中警犬,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 D.如甲未打中任何目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 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 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
- 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
- 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 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
- 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 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 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