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补偿诉讼
- B.应先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补偿的申请
- C.因公共利益需要而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为合法,当事人无权要求行政补偿
- D.应要求行政机关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 A.不予延续行为不属于可诉的行政许可行为
- B.如果法院撤销不予延续决定,则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 C.如果法院撤销不予延续决定,可以直接要求水利局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
- D.如果法院撤销不予延续决定,要求水利局重做决定,水利局不能再次作出不予延续的决定
- A.如果涉及联合办理,有关部门应该在受理之日起45天内为朱某办结
- B.行政机关应该在作出许可决定10天内向朱某送达许可证
- C.朱某申请许可证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等方式提出
- D.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应当以书面的方式
- A.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 B.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 C.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也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 D.在审判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
- A.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B.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 C.有权自行与被告人进行和解或接受法院调解
- D.有权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 A.2012年12月31日前
- B.2012年12月3日前
- C.2013年1月30日前
- D.2012年12月1日前
- A.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 B.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 C.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
- D.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有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的,按照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
- A.审判期间对精神病人做鉴定的时间
- B.法院对第一审公诉案件进行庭前审查的7日
- C.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决定开庭审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20日
- D.审判过程中,被告人脱逃而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限
- A.甲系某乡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上级财政下拨资金非法据为已有,数额达到5万元
- B.乙为村委会主任,利用协助乡政府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之机,将5万元救灾款非法据为已有
- C.丙是某国有控股公司部门经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5万元公款非法据为已有
- D.丁与某私营企业的部门经理李某内外勾结,利用李某职务上的便利,共同将该单位的5万元资金非法据为已有
- A.一般应当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起诉
- B.未成年人系犯罪集团的组织者或者其他共同犯罪中的主犯的,一律不分案起诉
- C.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分案起诉妨碍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审理的可以不分案起诉
- D.对于分案起诉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应当同时移送人民法院。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如果补充侦查事项不涉及成年犯罪嫌疑人所参与的犯罪事实,不影响对成年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应当对成年犯罪嫌疑人先予提起公诉
- A.某国家机关后勤处长杨某收受刘某5万元现金后,许诺采购刘某的产品,实际并未实行,杨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 B.工商局局长唐某介绍亲戚王某认识自己的朋友卫生局局长李某,王某送给李某现金2万元,王某终于拿到个体医生职业执照,唐某的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
- C.县长赵某退休后,收受请托人韩某l万元,为韩某之子上学的事找到教育局长说情,后韩某之子被优先录取,赵某的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 D.公安局长苏某收受高某2万元现金后,给税务局长打招呼,减免了高某应交纳的税款,苏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 A.对于100万元,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未遂
- B.徐某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未遂
- C.顾某构成私分国有资产既遂罪
- D.徐某与顾某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既遂犯
- A.周某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 B.周某构成徐某与顾某犯罪的共犯,属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贪污共犯的想象竞合
- C.徐某与顾某贪污1万元属于既遂
- D.给周某送的l万元属于个人行贿
- A.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共犯
- B.徐某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 C.顾某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 D.徐某与顾某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共犯
- A.徐某犯罪数额100万元
- B.顾某犯罪数额100万元
- C.徐某犯罪数额101万元
- D.顾某犯罪数额101万元
- A.证据涉及国家秘密的,可以不公开质证
- B.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
- C.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缺席判决的,其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D.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逾期法院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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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公司技术人员武某因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被公安机关处以15日的行政拘留,其间武某死亡。武某的妻子认为武某平日身体健康,其突然死亡必是公安机关造成的,因而向法院起诉请求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武某的死亡与公安机关的行为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应由武某的妻子承担举证责任
- B.武某的死亡与公安机关的行为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应由公安机关承担举证责任
- C.法院应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由哪一方来承担武某的死亡与公安机关的行为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
- D.公安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 A.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
- B.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 C.当事人对发回重审案件的判决,可以上诉
- D.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
- A.因超过处罚追溯时效,公安机关无权处罚
- B.田某7月5日起诉没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 C.田某7月5日起诉超过了法定起诉期限
- D.被告认为田某起诉超过法定期限,应举证证明
- A.行政机关对相对人作出处罚或者滞纳金超过60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 B.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作出处罚或者滞纳金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作出划拨存款、汇款的决定后,应当立即划拨
- C.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90日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D.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不用另外制作催告书,打电话通知即可
- A.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 B.归责原则的多元化,对错误逮捕情形实行结果责任的归责原则
- C.对死亡、全残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按照当地民政部门的生活救济的标准执行
- D.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 A.本案中对张女士房产的预售登记不影响其与青瓷公司预售合同的成立
- B.本案注销预售合同登记的行为属于可诉的行政行为,因其影响了张女士的优先购买权
- C.本案陈先生与青瓷公司的预售合同仍然成立
- D.本案的审理对象是市房管局对陈先生预售登记的备案行为
- A.地方性法规可以设立有关企业资格的行政许可,但不能设立吊销企业资格的行政处罚
- B.行政许可的听证可以由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行政处罚的听证只能由当事人申请
- C.被许可人以欺诈贿赂等手段取得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许可的,撤销后在3年内不得再申请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许可
- D.行政机关对于自然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当场收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A.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劳动教养的处罚
- B.部门规章送审稿,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统一审查
- C.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据法律制定规章
- D.行政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法制办裁决
- A.检查笔录应至少有2名执法人员的签名
- B.检查笔录应加盖卫生防疫站的公章
- C.检查笔录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名
- D.法院对检查笔录进行审查时,制作笔录的执法人员必须出庭
- A.甲因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徒刑15年,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甲突犯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 B.乙因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判决前发现乙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的儿子
- C.丙因走私罪被人民法院判处3个月的拘役,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丙两次企图自杀,导致重伤
- D.丁因贪污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突发脑溢血导致全身瘫痪,如果对丁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 A.确认罪犯正在怀孕的,可以依法改判
- B.确认原裁判有错误,需要依法改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死刑,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 C.确认原裁判没有错误,但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依法改判的,应当依法予以改判
- D.确认罪犯没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裁定继续执行原核准死刑的裁判,并由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 A.对于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都应当公开审理
- B.对于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但可以不开庭
- C.二审法院进行审理后,对于事实不清的,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对于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 D.在对自诉案件进行二审时,法院在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
- A.甲省K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在上诉、抗诉期满后报请甲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如果同意判处岳某死刑缓期执行,应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B.甲省高级人民法院由审判员3人组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依法查清事实后对原判行了改判
- C.甲省高级人民法院由审判员5人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复核后,认为原判量玳过重,遂依法进行了改判
- D.甲省高级人民法院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复核后,认为原判量刑过轻,遂依法改判死刑立即执行,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A.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一般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程序。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可以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
- B.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不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
- C.对于人民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适用的,应当征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辩护人的意见。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辩护人同意的,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
- D.对于决定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可以阅卷
- A.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有权抗诉,提出抗诉的,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并将抗诉书副本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 B.检察院依法提起二审抗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 C.上级人民检察院接到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二审抗诉书副本后,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 D.人民检察院在抗诉期内撤回抗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不再移送案件;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第二审法院宣告裁判前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并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和当事人
- A.发现被告人赵某在起诉前已从看守所脱逃的,退回检察院
- B.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抢劫案,检察院因被害人潘某不断上访重新起诉的,不予受理
- C.起诉时提供的一名外地证人靳某没有列明住址和通讯处的,通知检察院补送
- D.某被告人被抓获后始终一言不发,也有任何有关姓名,年龄、住址、单位等方面的信息或线索的,不予受理
- A.为了确定孟某的伤害情况,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强制对孟某进行人身检查
- B.在对厉某采取拘留措施时,因情况紧急,侦查人员未办理搜查证,直接进入其住所搜查
- C.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讯问厉某时,可以告知厉某有权委托辩护人
- D.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厉某,检察机关在审查时发现厉某是省、市两级人大代表,遂报请本省人大常委会许可
- A.犯罪嫌疑人
- B.被害人
- C.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
- D.被害人的近亲属
- A.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 B.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 C.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 D.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 A.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 18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说明其要承担证明责任
- B.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应该承担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责任,而且在事实真伪不明时,自诉人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 C.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时,辩方要承担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成立的责任
- D.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检察机关应当首先证明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这一事实的存在;检察机关证明了该事实,被告人就应当承担其巨额财产来源合法的证明责任
- A.构成抢劫罪
- B.构成抢夺罪
- C.构成盗窃罪
- D.构成侵占罪
- A.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 B.在农场服刑的罪犯逃离服刑地点
- C.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对监管人员使用暴力逃离关押场所
- D.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 A.张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 B.刘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 C.刘某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
- D.刘某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
- A.申某的行为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 B.申某的行为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
- C.对申某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和不报安全事故罪数罪并罚
- D.申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 A.甲将王某杀害后,又以王某被绑架为由,向其亲属索要钱财。甲索要钱财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
- B.饭店老板乙以可乐兑水冒充洋酒销售,向实际消费数10元的李某索要数千元。李某不从,乙召集店员对其进行殴打,致其被迫将钱交给乙。乙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 C.职员丙被公司辞退,要求公司支付10万元补偿费,否则会将所掌握的公司商业秘密出卖给其他公司使用。丙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 D.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刘某10万元。获取不正当利益后,丁以告发相要挟,要求刘某返还10万元。刘某担心被告发,便还给丁10万元。对丁的行为应以行贿罪与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
- A.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人运输了假币,由于运输假币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是假币,所以对甲不应以运输假币罪论处
- B.乙以2000元人民币购得假币10000元,根据故意犯罪的刑法规定、刑法原理和案情,推定乙明知自己购买的是假币
- C.丙为货车司机,平时运一次货,货主给运费两千元,但某次货主给他1万元运费,并反复嘱托要走小道,逃避检查。丙明知是违禁物品也没有拒绝,后来被查出车上都是假币。由于丙并不知道装的是假币,所以不构成运输假币罪
- D.刑法规定对运输假币罪“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是指可以并处罚金,而非应当并处罚金
- A.孙某的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 B.孙某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 C.孙某的行为构成销售伪劣商品罪
- D.对于孙某的行为,应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伪劣商品罪数罪并罚
- A.对于因实施A罪的某甲、某乙和某丙,追诉时效是不同的,分别为5年、15年和20年
- B.对于因实施A罪的某甲,根据具体犯罪情节,可以判处其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00元
- C.对于因实施A罪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某乙,考虑到其是一名下岗工人,生活困难,且有悔罪表现,直接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
- D.若某乙因盗窃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刚刚释放不久,又故意犯A罪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为了体现对其的依法从严惩处,可以判处11年有期徒刑
- A.以叛逃罪论处
- B.以叛逃罪和间谍罪论处
- C.以间谍罪论处
- D.以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论处
- A.甲与乙因故意不同,不成立共同犯罪
- B.甲与乙虽故意不同,但仍在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
- C.对甲应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罪论处
- D.对乙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论处
- A.甲注册某咨询公司后一直亏损,后发现贩卖假发票可以盈利,即以此为主要业务,行为属于咨询公司单位犯罪
- B.乙公司在实施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罪以后,因为没有年检而被工商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案发后对该公司不再追诉,只能对原公司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 C.丙虚报注册资本成立进出口公司,主要从事正当业务经营,后经公司股东集体讨论,以公司的名义走私汽车,利益均分。虽然该进出口公司成立时不符合法律规定,该走私行为属于单位犯罪
- D.丁等5名房地产公司领导以公司名义非法经营倒卖土地业务,所得利益归5人均分。该行为属于单位犯罪
- A.甲和乙成立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 B.甲单独对自己的盗窃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 C.甲的行为只构成盗窃罪
- D.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强奸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 A.补正解释
- B.当然解释
- C.立法解释
- D.司法解释
- A.直接故意
- B.间接故意
- C.过于自信的过失
- D.疏忽大意的过失
- A.已经主动交代了违纪行为
- B.检举了民政局局长的违法行为,且情况属实
- C.已经采取措施避免了损失
- D.违纪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已经改正
- 52
-
孙某因打伤李某被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元的处罚,孙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不久,受害人李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判决管制3个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本案调查中,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检查孙某的住所
- B.如果在法院判决时孙某的行政拘留已经执行完毕,则对其管制的期限为两个半月
- C.如果孙某之父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安机关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 D.法院在李某提起刑事自诉期间应当中止案件的审理
- A.应由赵某赔偿,因其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 B.应由赵某赔偿,因其是刑事警察,无治安管理职权,且是在下班期间作出
- C.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是在行职务
- D.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属于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况
- A.市房管局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
- B.市房管局超过期限提供证据,则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 C.乙应当在开庭审理前向法院提供证据
- D.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均系书证
- A.派出所的处罚行为是违法的,超越了派出所的法定授权范围
- B.派出所责令夏某赔偿邻居医药费800元是合法的
- C.派出所的处罚是否合法取决于邻居的伤势是否构成轻伤害
- D.夏某如果不服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应以 派出所所属的县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 A.如果该规范性文件是河北省人大制定的,则该文件有效
- B.该规范性文件的某下位法规定:“设定旅行社必须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并实习期满一年”,是对该规范性文件设立许可的合法具体规定
- C.该条中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 D.假如该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法规,则西部某省人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许可决定停止实施
- A.如果曾某要求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人隐私,政府部门应该书面征求第三人意见,第三人不同意公开的,绝对不能公开
- B.政府部门对曾某提出的申请要求,应该在15日内予以答复
- C.如果政府部门拒绝公开相关信息,曾某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和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 D.在无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政府部门应当在该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公开
- A.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 B.经济特区的政府规章效力高于上级政府规章
- C.地方性法规与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先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 D.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撤销的,由有关机关予以改变或撤销
- A.张某被判拘役
- B.李某被判罚金
- C.王某被判死缓
- D.刘某被判有期徒刑(监外执行)
- A.张某被判处死缓,本案应当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 B.李某被判处没收财产,本案应当由法院负责执行
- C.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本案应当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 D.肖某被判处管制,本案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 A.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 B.1个月
- C.3个月,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
- D.2个月
- A.被害人李某的胞兄可以向该县基层法院提出申诉
- B.被告人张某的父亲可以向该县所属的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 C.法院或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原判决继续执行
- D.法院或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原判决暂停执行
- A.二审法院直接进行改判
- B.二审法院只能维持原判
- C.二审法院可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D.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A.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对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一并作出处理
- B.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审理,然后再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审理
- C.应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再审
- D.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A.辩护律师申请向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签发准许调查书
- B.辩护律师向证人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但证人不同意,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同意
- C.辩护律师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同意
- D.人民法院根据辩护律师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时,申请人可以在场
- A.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 B.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
- C.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 D.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还、赔偿
- A.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时,都必须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才能终结
- B.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只要经过了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一律即告终结
- C.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在法定期限内都可以提起上诉或者抗诉而引起第二审程序
- D.每一个刑事案件可以被两次起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第二次起诉和审判后,该案即告终结
- A某甲和某乙是大学同学,上大学期间,某日在争执过程中甲将乙推倒在地,结果造成乙轻伤。毕业后,乙向公安机关控告,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甲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于是由检察委员会讨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B.某甲企图到某乙家行窃,但后来良心发现停止了行为。该案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情节轻微,并有依法免除刑罚的情节,于是由检察委员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 C.某甲故意致人轻伤一案,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发现本案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于是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被不起诉人不服向该检察院提出申诉
- D.某甲涉嫌杀害某乙,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仍有疑点,因此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但此后不久,公安机关又发现了新证据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以该案已经作出不起诉决定为由退回了公安机关
- A.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 B.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C.全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 D.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 A.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 B.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接受后,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 C.人民检察院按照管辖范围,对于报案、控告、举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 D.人民检察院按照管辖范围,对于报案、控告、举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 A.郑某应当承担14万元的连带赔偿责任
- B.郑某应当承担16万元的连带赔偿责任
- C.郑某应当承担80万元的连带赔偿责任
- D.郑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 A.,言词证据
- B.有罪证据
- C.间接证据
- D.传来证据
- A.向某的认罪口供
- B.向某的辩解
- C.根据向某口供找到的录音带
- D.在向某家搜查到的账本
- A.检察机关认为甲某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B.对甲某应予逮捕,但甲某被拘留后突发心脏病导致重度昏迷,需要住院治疗,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决定保外就医
- C.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不符合逮捕条件,但认为甲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书面通知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
- D.由于公安机关无法查清甲某的身份,检察机关作出补充侦查的决定
- A.张小丽,五年前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 B.张红,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留
- C.程大妹,已经取得美国国籍
- D.王明,本案共犯,但因情节轻微已被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 A.两人的回避均应由法庭当庭驳回
- B.两人的回避均应由法院院长决定
- C.马某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陈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 D.陈某的回避由合议庭当庭驳回,马某的回避问题由检察长决定
- A.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监督贯穿刑事诉讼活动的始终,而其对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仅仅是事中监督
- B.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错误,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如果检察机关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可以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 C.审判阶段的监督是指对法庭审理活动的监督
- D.检察院在审查批捕过程中进行监督,如果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公安机关不提请批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检察院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 A.由A市法院审理,因为A市是监狱所在地
- B.由C市法院审理,因为C市是抓获地
- C.由B市法院审理,因为B市是犯罪地
- D.由A市和C市中最先受理的法院审理,必要时移送B市法院
- A.检察机关在对赵某贪污一案的侦查过程中,发现赵某没有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
- B.检察机关在对钱某抢夺一案进行审查起诉时发现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
- C.检察机关在对孙某贩毒一案进行审查起诉时发现虽有犯罪行为,但并非犯罪嫌疑人孙某所为,在书面说明理由后,退回公安机关,建议撤销案件
- D.检察机关在对李某挪用公款一案进行审查起诉时,发现虽有犯罪行为但并非李某所为,审查起诉部门将案件退回到自侦部门,建议重新侦查
- A.徇私枉法罪中的包庇有罪的人使其不受诉的行为对象与包庇罪的行为对象一致
- B.私放在押人员罪是私放在押罪犯的行为
- C.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
- D.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是渎职犯罪里的普通罪名,和本章其他罪名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
- A.对赖某以保险诈骗罪论处
- B.对赵某以受贿罪论处
- C.赵某的行为构成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罪
- D.赖某和赵某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 A.抢劫罪和绑架罪并罚
- B.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和绑架罪并罚
- C.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
- D.以故意杀人罪、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
- A.李某的行为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和诈骗罪
- B.李某和王二构成妨害作证罪的共犯
- C.王二构成伪证罪
- D.钱某构成妨害作证罪
- A.为了逃避债务,甲匿名向公安机关寄送举报材料,编造自己曾经拦路抢劫。甲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
- B.乙捏造事实,向检察院举报正在服刑的前领导受贿10万元,乙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
- C.个体户丙看到自己商铺对面的某医药公司生意兴隆,就捏造事实,向公安机关举报该医药公司生产销售假药,因丙举报的医药公司不是自然人,所以丙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 D.在某单位竞争上岗时,丁怕同事戊比自己提升快,就捏造戊受贿2万元的事实,在同事之间散布,致本来最有希望晋升的戊大受影响,丁当选。丁构成诬告陷害罪
- A.甲构成盗窃罪(既遂)
- B.甲构成盗窃罪(未遂)
- C.乙无罪
- D.乙不成立侵占罪
- A.甲构成合同诈骗罪
- B.杨某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 C.国企后勤处长廖某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 D.杨某的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
- A.甲的行为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
- B.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C.丙的行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 D.丁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A.司机甲醉驾,不慎将一人轧伤,后见此人记自己的车号,就拿刀下车将此人捅死。甲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和故意杀人罪,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 B.乙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时,因疲劳过度将车驶出高速公路,将行人常某撞死,乙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C.丙在盗窃别人机动车辆后,违法交通运输法规,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应定交通肇事罪
- D.丁酒后驾驶交通肇事后,继续驾车到处冲撞,造成5死9伤,应定交通肇事罪
- A.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 B.破坏交通设施罪
- C.盗窃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中处罚较重的犯罪
- D.盗窃罪与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中处罚较重的犯罪
- A.一般情况下,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分子,都适用假释
- B.对于累犯以及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 C.刑罚执行一定时间后,才能适用假释,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 D.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
- A.甲因抢劫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甲又犯了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对甲应当撤销缓刑,依照刑法“先减后并”的规定定罪处罚
- B.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缓期2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发现乙还犯有诈骗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对诈骗罪作出判决,然后依据“先并后减”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 C.丙因非法拘禁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执行3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对丙应依照“先并后减”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 D.丁因贪污罪被判无期徒刑,执行II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对丁应执行无期徒刑
- A.甲因非法拘禁罪被判7年有期徒刑,刑期自2004年8月30日至2011年8月29日。甲于2009年5月20日被假释,于2010年8月25日犯交通肇事罪,甲构成累犯
- B.乙因诈骗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2006年5月25日刑满释放,2011年5月20日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乙构成累犯
- C.丙因间谍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2006年7月1日刑满释放,2011年8月9日又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丙构成累犯
- D.丁15周岁,因抢劫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刑期自2008年5月15日至2011年5月1日。丁于2011年5月15曰在出狱回家途中又犯故意伤害罪。丁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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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一种情形属于自首?
- A.甲某犯罪后自动投案,被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在被公安机关通缉期间,甲某又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
- B.甲某伙同他人盗掘古墓葬被抓获归案。在羁押审查期间,甲某主动交代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单独一次盗掘古墓葬的犯罪事实
- C.甲某犯罪后自动投案,被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后来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 D.甲某因犯盗窃罪被逮捕审查期间,甲某还交代了和自己一同盗窃的共犯乙某,并带领公安人员到乙某家中,将乙某抓获
- A.成立故意杀人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
- B.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竞合
- C.故意杀人罪既遂
- D.故意杀人罪的预备与意外事件
- A.甲、乙、丙构成强奸罪、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 B.对于强奸罪而言,甲是犯罪中止,乙丙属于犯罪既遂
- C.根据共同犯罪中的“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甲对乙丙二人的全部行为负刑事责任
- D.此案甲、乙、丙仅就强奸罪成立共同犯罪
- A.根据“得承诺的行为不违法”这句格言,拐卖儿童的行为,如果得到儿童的承诺,就不构成拐卖儿童罪
- B.如果数名妇女同意数位男子同时对其实施性行为,因为妇女有处分自己性自由的权利,所以该行为一定不构成犯罪
- C.发生火灾之际,为了避免烧毁被害人的贵重财产,闯入被害人屋内帮其搬出贵重物品的行为,虽然没有被害人现实承诺,但推定承诺,排除犯罪成立
- D.行为人冒充妇女的丈夫实施奸淫行为时,黑夜中的妇女以为对方是自己的丈夫而同意发生性关系的,因没有侵犯妇女的性自由权利,所以行为人不构成强奸罪
- A.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 B.故意杀人罪既遂
- C.过失致人死亡罪
- D.故意杀人罪未遂
- A.司机王某将路人张某撞成重伤,生命垂危,而王某看后径直开车离去,王某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 B.不作为犯罪都是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范,例如,遗弃罪就违反《刑法》第261条的禁止性规范
- C.《刑法》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以不报告为成立条件,属于不作为犯罪,可以是故意犯罪,也可以是过失犯罪
- D.故意杀人罪是故意犯罪,属于纯正的作为犯.
- A.李某以杀人故意对王某实施暴力,造王某重伤休克。李某以为王某已经死亡,为隐匿罪迹,将王某扔人湖中,导致王某溺水而亡。李某的杀人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B.李某绑架王某的儿子丙,向王某索要赎金,王某接到勒索电话当即报警,警察解救人质时,由于判断失误,误将人质丙当作李某射击,导致丙死亡,李某的绑架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C.司法工作人员李某为了迅速查清案件事实,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不堪忍受折磨,当晚回到看守所后割腕自杀。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 D.李某重伤王某后逃跑,王某在被送往医院后因主治大夫擅离职守而延误抢救,造成王某死亡。李某的伤害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A.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属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 B.在刑事司法中,合理解释刑法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 C.平等适用刑法原则要求将量刑与定罪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 D.对于被判处刑罚的任何人,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刑罚,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