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发生爆炸的啤酒是在永一副食商亭购买的事实
- B.啤酒瓶发生爆炸,并炸伤了邵伟雄、乔鸣、李启、邵小雄的事实
- C.邵伟雄等人治伤花费了医疗费5000元余元的事实
- D.邵传雄受伤已治愈的事实
- A.A市H区基层人民法院
- B.A市F区基层人民法院
- C.A市S区基层人民法院
- D.L省D县基层人民法院
- A.出售啤酒的永一副食商亭
- B.A市海龙食品公司
- C.红山啤酒厂
- D.邵伟雄的邻居叶明星
- A.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的20%,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 B.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办理
- C.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再保险
- D.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有权限制或者禁止保险公司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或者接受中国境外的再保险分入业务
- A.房屋6间由张乙、张丙和张丁各2间
- B.房屋6间由张乙分得4间,张丙和张丁各1间
- C.在遗产没有分割之前,各继承人对遗产的权利为共同共有
- D.对水牛的分割应采取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而不宜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 A.该商标属于注册不当
- B.同心商标注册已满5年,利害关系人不得再申请撤销注册
- C.同心虽是县级行政区划名称,但文字本身具有其他含义
- D.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
- A.向甲公司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
- B.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甲的注册商标
- C.如对法院判决不服,可以上诉,但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只能服从
- D.采取许可方式,使甲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但甲应支付报酬并赔偿损失
- A.裁定终结执行
- B.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再恢复执行
- C.裁定甲公司为被执行人
- D.裁定宣告乙企业破产
- A.对案件受理费适用财产保全措施是错误的
- B.扣押贸易公司新进电脑20台超出了财产保全所受的请求范围限制
- C.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应提供担保
- D.本案财产保全措施没有优先考虑诉讼标的物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 A.应由甲公司承担
- B.应由乙公司承担
- C.应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承担
- D.应由甲公司的技术人员丙丙承担
- A.甲乙双方选择管辖法院的约定无效
- B.本案管辖法院是合同履行地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
- C.本案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江苏铜山县人民法院
- D.本案管辖法院是合同签订地南京的人民法院
- A.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 B.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案件
- C.因登记纠纷提起的案件
- D.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的案件
- A.保险公司对王某的损失全额赔偿,则自向王某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可代位行使向李某请求赔偿5000元损失的权利
- B.如果王某在向保险公司索赔之前已经从李某处获得2000元赔偿金,则保险公司仅需赔付王某3000元
- C.如果保险公司仅向王某赔偿3000元,则王某有权要求李某向其赔偿2000元
- D.王某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权利,自王某与李某汽车相撞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 A.乙
- B.丙
- C.丁
- D.戊
- A.甲的出质行为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B.未经其他合伙一致同意,甲向丁出质的行为无效
- C.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甲的行为可作为退伙处理
- D.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甲应对因其出质行为造成的其他合伙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A.住院费
- B.医药费
- C.大奖赛参赛费
- D.可能获得大奖赛的奖金
- A.乙作为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 B.甲作为表演者的权利
- C.陈某作为改编者的权利
- D.王某的著作权
- A.如双方没有约定,则该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张某
- B.如双方没有约定,则该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 C.如张某取得专利权,甲公司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 D.如张某转让专利申请权,甲公司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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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向乙借款10万元,乙要求提供担保,甲遂委托好友丙用自有的汽车设定抵押。后甲经乙同意,将5万元债务转移给丁,并通知了丙。因甲、丁到期无力还款,乙要求行使抵押权。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甲将5万元债务转移给丁,未经丙同意,债务转移无效
- B.甲将5万元债务转移给丁,经过乙同意,债务转移有效
- C.甲将5万元债务转移给丁,未经丙书面同意,丙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 D.甲将5万元债务转移给丁,通知了丙,丙对该债务仍然承担担保责任
- A.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
- B.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征得许某同意
- C.刘某转让其债权,该债权的有关从权利亦当然转移给王某
- D.刘某转让其债权,该债权的有关从权利只有不专属于刘某的才转移给王某
- A.应由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B.伤亡如果是因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C.承运人如果能证明伤亡是旅客自己的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D.承运人对无票旅客一律不承担赔偿责任旅客自行负担赔偿责任
- A.乙的行为是无因管理
- B.乙的行为是侵权行为
- C.甲应负担材料费200元,不负担医药费
- D.甲应负担材料费200元和医药费300元
- A.地铁公司在地下开凿地铁隧道
- B.电力公司在地上架设输电线路
- C.电信公司在地下铺设通信光缆
- D.航空公司在地上通航飞机
- A.在该租赁关系中,白云公司、红旗厂、蓝天厂均为当事人
- B.租赁期满,该3台机床的所有权属于白云公司
- C.红旗厂有权要求蓝天厂对该3台机床的质量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 D.红旗厂有权要求白云公司对该3台机床的质量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 A.乙购买VCD机的行为没有代理权
- B.乙购买VCD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 C.甲公司应接受货物并向丙公司付款
- D.若甲公司受到损失,有权向乙追偿
- A.乙卖牛的行为为无权处分行为
- B.乙卖牛的行为为无权代理行为
- C.乙丙所订合同为无效合同
- D.乙丙所订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
- A.甲可依据债权协议向乙提出异议,要求丙停工
- B.甲可依据债权协议向丙提出异议,要求丙停工
- C.甲得与丙协商停工事宜
- D.甲可依据债权协议向乙主张违约责任
- A.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
- B.是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 C.已成立但未生效
- D.已成立并已生效
- A.某甲与某丙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因为某甲未取得某乙的同意
- B.某甲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某乙房屋将要出售
- C.某乙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于某丙购买房屋
- D.如某丙购得了房屋,则其有权决定原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执行
- A.由于合伙企业法中规定合伙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乙不能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 B.如果乙要成为合伙人,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自同意时起乙取得合伙人资格
- C.乙自继承开始之日起即自动取得合伙人资格,不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由其监护人代行其权利
- D.乙取得合伙人资格后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在其未成年时由监护人行使权利
- A.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的比例时,应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丙的意见正确
- B.虽然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的比例,但是甲乙丙3人的出资比例是明确的,故应采纳甲的意见
- C.由于甲是以劳务出资,乙丙为货币出资,故应由甲负担1000元亏损,乙丙各负担2500元亏损
- D.对于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比例的情况,合伙企业法中未有明确的规定,甲乙丙3人只能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
- A.汽车运输公司
- B.铁路局
- C.海运公司
- D.铁路局、汽车运输公司、海运公司
- A.书面通知甲予以受理,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5日内
- B.仲裁员的选定违反了法律规定
- C.A作为甲的常年法律顾问,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自行回避
- D.由于乙未出庭,仲裁庭无权作出裁决
- A.陈某拣到牛并饲养的行为为无因管理
- B.李某能够取得该牛的质权,理由为善意取得
- C.王某能够取得该牛的所有权,理由为善意取得
- D.王某应将该牛返还给张某
- A.公司董事长甲
- B.公司聘任的销售主管乙
- C.公司财务主管丙
- D.公司所在市的税务局干部丁
- A.银行向刘某、王某一并起诉的,人民法院可将两人列为共同被告
- B.银行只起诉王某的,人民法院应将刘某列为共同被告
- C.银行只起诉刘某的,人民法院应将王某列为共同被告
- D.银行向刘某、王某一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以驳回
- A.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的20%,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 B.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办理
- C.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再保险
- D.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有权限制或者禁止保险公司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或者接受中国境外的再保险分入业务
- A.向保险公司为其患病多年的妹妹投保死亡保险
- B.为其6岁的侄子投保一份死亡保险
- C.向保险公司为其4岁的女儿投保一份死亡保险,该保险金额不受限制
- D.在取得其妻子的同意后为其妻子投保了一份死亡保险
- A.甲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因为未取得乙公司的同意
- B.甲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因为未通知乙公司
- C.甲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该协议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
- D.甲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乙公司应当对丙公司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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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电视台主办的节目“情歌还是老的好”在某大学校园现场演出。该演出只向观众收取门票2元一张,向演员也只象征性的支付报酬。该演出所有的歌曲都是原来老演员创作的老歌。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该演出可以不经过原创歌曲的创作人许可
- B.该演出可以不向原创歌曲的创作人支付报酬
- C.该演出符合法律关于作品的许可使用的规定
- D.原创歌曲的创作人有权向演出单位要求支付报酬
- A.赔偿财产损失的请求和赔偿精神损害的请求均应得到支持
- B.赔偿财产损失的请求和赔偿精神损害的请求均不应得到支持
- C.赔偿财产损失的请求应得到支持;赔偿精神损害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 D.赔偿精神损害的请求应得到支持;赔偿财产损失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 A.王某与张某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因为王某未取得刘某的同意
- B.王某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刘某房屋将要出售
- C.刘某有权优先于张某购买房屋,此权利具有绝对性
- D.如果刘某行使了优先购买权,则对张某王某可提出客观履行不能对其要求履行的请求予以抗辩,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 A.甲乙之间借贷合同已生效
- B.甲乙之间的借贷合同未生效
- C.甲乙之间的借贷已生效但乙违约
- D.甲乙之间的借贷合同已生效但发生履行不能
- A.典权既为用益物权,亦为担保物权
- B.典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 C.典权未规定期限的,出典人在30年内未回赎的,典物的所有权归典权人
- D.典权人回赎典物,以原价为原则
- A.乙对该马享有出质权
- B.丙对该马享有质权
- C.乙丙行为属于对甲的共同侵权行为,对甲所受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D.丙对该马不享有质权
- A.因被保险人乙故意犯罪致使其死亡,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B.因乙对其父甲为其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不知情,故该保险合同无效
- C.保险公司应向甲给付保险金
- D.甲为其子乙订立的保险合同有效,应由乙的合法继承人取得保险金
- A.只能由刘某、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 B.只能由黄某承担
- C.应由刘某、张某、黄某共同连带承担
- D.应由黄某承担部分损失、其余由刘某、张某共同连带承担
- A.油漆、涂料和装修板材并非同类产品,不存在侵权问题
- B.乙公司使用“飞鸽板材”字样属于对商品名称的正常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 C.甲公司不是中国法人,不适用商标法给予保护
- D.“飞鸽”是驰名商标,应给予特殊的保护,乙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
- A.岳某不享有合同解除权,因为岳某事先知道该车的情况
- B.岳某享有合同解除权,因为合同标的物存在严重缺陷
- C.岳某享有合同撤销权,因为姚某未尽告知义务,构成民事欺诈
- D.岳某享有合同撤销权,因为本案存在重大误解
- A.须经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
- B.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 C.须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批准
- D.须经S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 A.某贸易行以自己的名义替甲购进100顿化肥的行为
- B.传达室的张大爷将甲寄给乙的信送给乙的行为
- C.公司董事长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约的行为
- D.公司的售票员向旅客卖票的行为
- A.甲乙之间关于“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的约定无效
- B.因甲乙之间关于“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的约定无效,故担保合同无效
- C.因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故其借款合同无效
- D.担保合同的全部条款有效,故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
- A.告知其申请宣告死亡,使婚姻关系自然消灭
- B.裁定因被告不能出庭而不予受理
- C.依职权直接按法定程序宣告何某死亡
- D.予以受理
- A.王某的行为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应受道德谴责,但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 B.由于张某已死亡,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故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
- C.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
- D.王某的行为构成对张某身体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 A.对于抵押物即该装修的房产,不能适用财产保全
- B.人民法院对抵押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 C.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而本案房产价值大大超过原告的诉讼请求数额,故本案不能实施财产保全
- D.甲公司对该装修的房产,享有留置权
- A.书记员何某是本案被告的股东
- B.审判员宋某为本案原告的大学同学
- C.审判长朱某与本案原告代理人常在本院办案的柳律师认识,但无私交
- D.人民陪审员赵某为本案原告的叔叔
- A.可以直接向该法院提出抗诉,引起审判监督程序
- B.只能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 C.只能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 D.只可告知当事人申请再审
- A.应当由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B.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C.应当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报第二审人民法院批准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D.情况紧急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情况不紧急的由第二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A.李某下落不明未满法定期限,裁定驳回王某的申请
- B.应以李某之妻的意见为准,不得宣告死亡
- C.应以多数人的意见为准,不得宣告死亡
- D.应以利害关系人王某的意见为准,宣告其死亡
- A.甲地法院
- B.乙地法院
- C.丙地法院
- D.丁地法院
- A.陈某
- B.调解委员会
- C.陈某夫妇
- D.调解委员会和陈某
- A.甲公司对该单位按其实际损失70万元赔偿
- B.甲乙两公司各应向该单位赔偿70万元
- C.甲乙两公司各赔偿实际损失的一半,即各赔偿35万元
- D.由乙公司赔偿该单位70万元的损失
- A.票据金额记载的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为准
- B.收款人可以写全称,也可以写简称或代码
- C.出票人为两人以上签章的,所有签章者对票据记载事项负连带责任
- D.票据上记载“交付货物后付款”等付款条件的,其条件无效,但票据有效
- A.合伙企业成立和房屋抵押合同均生效
- B.合伙企业成立有效,房屋抵押合同未生效
- C.合伙企业成立和房屋抵押合同均未生效
- D.合伙企业成立无效,房屋抵押合同生效
- A.甲当选有效,乙当选无效
- B.乙当选有效,甲当选无效
- C.甲、乙的当选均有效
- D.甲、乙的当选均无效
- A.甲父母所出资部分应归甲所有,属于甲个人婚前财产
- B.甲父母所出资部分应归甲乙共有,属于甲乙夫妻共有财产
- C.甲父母所出资部分应归还甲之父母
- D.甲父母所出资部分应由甲、乙及甲之父母共有
- A.刘某和张某,不包括兰星香皂厂
- B.张某和兰星香皂厂,不包括刘某
- C.刘某和兰星香皂厂,不包括张某
- D.刘某、张某和兰星香皂厂
- A.丙的损失由甲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 B.丙的损失由乙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 C.丙的损失由甲和乙赔偿;丁的损失主要由甲赔偿,丙予以适当补偿
- D.丙、丁的损失均由甲赔偿
- A.全部由甲弟继承
- B.全部归国家所有
- C.10万元由甲弟继承
- D.10万元归国家所有
- A.丁的行为是合法行使权利的行为
- B.丁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 C.丁侵犯了乙的著作权
- D.丁侵犯了丙的著作权
- A.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不承担违约责任
- B.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补偿乙实际支出的费用损失
- C.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但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
- D.甲发布广告的行为不构成要约,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
- A.乙不应负责
- B.乙应负责
- C.甲、乙应平均分担责任
- D.乙只应赔偿甲通常药材的价值
- A.出卖人,因为货物是在其控制之下
- B.出卖人,因为货物所有权没有转移
- C.买受人,因为他未能按时提货
- D.双方分担,因为谁都没有过错
- A.2000年12月4日
- B.2001年12月4日
- C.2002年1月4日
- D.2003年2月4日
- A.按重大误解处理
- B.按合同解释处理
- C.或按无效合同处理,或按合同解释处理
- D.按无效合同处理
- A.乙的抵押权优于丙的质权受偿
- B.丙的质权优于乙的抵押权受偿
- C.乙的抵押权与丙的质权按比例同时受偿
- D.乙的抵押权与丙的质权谁先受偿应由他们抓阄决定
- 78
-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大米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同时约定,甲将大米发货给丙,因为乙与丙签订了一份大米购销合同,乙为卖方,丙为买方。现甲发给丙的大米存在质量问题,为此,引起纠纷。丙应向:( )。
- A.甲追究违约责任
- B.乙追究违约责任
- C.甲和乙追究违约责任
- D.甲或乙追究违约责任
- A.乙
- B.丁
- C.丙
- D.丁或丙都可以
- A.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乙
- B.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丙
- C.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
- D.可以任意选择乙或者丙作为购买者
- A.应支持甲村对该块地的所有权,但甲村应给乙村相应的补偿
- B.应支持乙村对该块地的所有权,但乙村应给甲村相应的补偿
- C.由甲村和乙村按份共有
- D.由甲村和乙村共同共有
- 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理由是欠缺代理权
- B.乙与丙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理由是欠缺处分权
- C.乙与丙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理由是乙欠缺处分权
- D.乙与丙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理由是乙欠缺代理权
- A.甲妻承担
- B.乙的监护人承担
- C.主要由甲妻承担
- D.主要由乙的监护人承担
- A.周某因离婚而丧失了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
- B.周某并不因离婚而丧失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但因周甲与吴某共同生活,吴某有权拒绝周某对周甲的探望
- C.周某并不因离婚而丧失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吴某也无权拒绝周某对周甲的探望
- D.周某是否丧失监护人资格以及是否有权探望周甲,取决于周甲是否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