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
- B.公告期间
- C.处理管辖权争议的期间
- D.未组织答辩期满前调解的案件的审理阶段的调解期间
- A.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 B.要求调委会强制执行
- C.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 D.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 A.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材料后第6日向甲发送受理通知书
- B.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李某进行审查
- C.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可裁定终结审查
- D.在审查再审申请过程中,对方当事人也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申请再审人,对其提出的再审申请一并审查
- A.中级人民法院应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
- B.申请再审人在再审期间可自行撤回再审申请,无须法院同意
- C.当事人提交的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予改判
- D.该中院再审该案件应在3个月内结案
- A.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但乙在庭审结束后才发现
- B.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当时作为证人的丙某下落不明,而现在丙某已找到并愿出庭作证
- C.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D.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者因被发现有受贿行为的,当事人自行重新鉴定并推翻原结论的证据
- A.当事人可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B.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符合要求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如果不符合要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 C.当事人既可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通过原二审法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D.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符合要求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如果不符合要求,人民法院应当要求申请再审人补充或改正
- A.曹某应当先向邻居索赔,在邻居无力赔偿的前提下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 B.曹某可以放弃对邻居的赔偿请求权,单独向保险公司索赔
- C.若曹某已从邻居处得到20万元的赔偿,其仍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 D.若曹某从保险公司得到的赔偿不足20其仍可向邻居索赔
- A.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王某的表决行为和担保行为都是违法的
- B.合伙协议不对段某分配利润的做法是违法的
- C.王某的行为构成表见合伙,他应当对红星建材厂和银行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D.段某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A.从事证券投资时,将信泰基金的财产独立于自己固有的财产
- B.以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保
- C.就其管理的信泰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财产,规定不同的基金收益条款一
- D.向信泰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年收益率不低于I2010
- A.枫叶公司与恒通公司的合同,需经绿岛商场同意方为有效
- B.枫叶公司与恒通公司的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效力
- C.该批服装不符合约定,应由枫叶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D.该批服装不符合约定,绿岛商场有权选择枫叶公司或者恒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A.绿岛商场有权解除整个合同
- B.绿岛商场有权要求枫叶公司更换100套服装,并赔偿损失
- C.若绿岛商场要求枫叶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枫叶公司应予满足
- D.若绿岛商场要求枫叶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枫叶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降低
- A.乙公司的抵押权优先
- B.丙银行的质权优先
- C.乙公司的抵押权与丙银行的质权平等,按比例行使
- D.乙公司先承担更换不合格涂料的违约责任后,才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权
- A.应由枫叶公司承担
- B.应由绿岛商场承担.
- C.应由顺达运输公司承担
- D.应由枫叶公司、绿岛商场和顺达运输公司分担
- A.100万元价款
- B.90万元价款
- C.违约金
- D.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 A.仲裁庭审理案件通常应不公开进行,但只要当事人协议公开进行的一律公开进行
- B.仲裁庭审理案件通常应开庭审理,除非当事人协议书面审理
- C.仲裁庭审理案件时,如果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并据此认定申请人的主张成立
- D.仲裁庭审理案件时,可以决定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
- A.上一级人民法院直接执行
- B.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
- C.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D.委托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A.张某、李某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与该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当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双方当事人已在合同中签订了仲裁协议,因此,未予受理
- B.甲的四个儿子订立仲裁协议,甲死亡后的财产继承问题若发生纠纷以仲裁方式解决。后发生纠纷,大儿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没有理会仲裁协议受理了该纠纷案件。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裁定自己有管辖权
- C.刘一哲与田文亮在合同中签订仲裁协议。后刘一哲对该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提出异议,双方发生争议。刘一哲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仲裁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
- D.甲公司就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乙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时提出仲裁协议,人民法院据此裁定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 A.直接将案件转化为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 B.直接将案件转化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 C.裁定驳回申请人许慧的申请
- D.裁定终结程序
- A.谢永强放弃对一水养殖场的赔偿请求,如果王小蒙同意,该行为产生法律效力
- B.未经王小蒙同意,谢永强不得上诉,因为谢永强与王小蒙是必要共同诉讼人
- C.谢永强处分实体权利的行为对王小蒙直接发生法律效力
- D.谢永强申请撤诉,如果王小蒙同意,则可视为二人共同申请撤诉
- A.运输始发地
- B.运输目的地
- C.事故发生地
- D.被告住所地
- A.所有中级人民法院都能审理专利案件与证券虚假陈述案件
- B.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审理他认为应由其审理的案件
- C.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都是单方行为
- D.所有合同案件都是由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的
- A.第一审合议庭中的陪审员与审判员分别行使事实认定权与法律适用权
- B.第二审合议庭应当由审判员组成
- C.发回重审可以由原合议庭重审
- D.再审案件应当根据所适用的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 A.黄某行为违反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应为无效
- B.黄某行为有效,但应将所得收益归天开公司
- C.如果黄某资金不足,证券公司可以为其提供融资服务
- D.黄某所得收益应由天开公司董事会收归公司,如果董事会未按规定履行义务则该公司其他股东有权以董事会为被告提起诉讼
- A.甲公司的抗辩不能成立,应无条件向丁银行付款
- B.丁银行不能直接向甲公司追索,而应当先向乙公司追索,再由乙公司向甲公司追索
- C.对于丁银行的追索,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D.甲公司如果向丁银行付款,可以再向乙公司追索
- A.查理只能以人民币出资
- B.查理如果以机器作为出资,则该机器必须是该外资企业生产所必需的机器
- C.查理如果以工业产权出资,其作价金额不得超出注册资本的20%
- D.查理必须保证其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
-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无效
-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无偿转让财产的,无效
- C.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无效
- D.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无效
- A.丙不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 B.丙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 C.丙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行为有效
- D.丙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行为无效
- A.应由其子女进行清算
- B.应由其妻进行清算
- C.应由其妻和其子女共同进行清算‘
- D.应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 A.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时,将其股票于出席当天交存于公司
- B.为解决增资问题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会议决定换一名不合格的董事
- C.公司创立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向股东交付了股票
- D.某公司为提升自己股票的市场价格,经全体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 A.甲公司向其第一大股东提供担保的决议,由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B.甲公司向其第二大股东转投资300万元,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通过
- C.甲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通过
- D.甲公司股东大会在增选董事时,采用了股东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的计算方法
- A.甲股份有限公司
- B.丙证券公司
- C.甲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承担赔偿责任时采“过错推定原则”
- D.甲、丙两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A.应由甲自担
- B.应由乙、丙、丁承担按份责任
- C.应主要由乙、丙、丁承担,甲也应自担部分
- D.应由甲负主要责任,乙、丙、丁给予相应补偿
- A.生命权
- B.肖像权
- C.名誉权
- D.隐私权
- A.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而不是作品载体
- B.无论源于作品原件还是作品复制件,再现作品都属于复制
- C.被告未经许可使用原告的作品侵犯了著作权
- D.被告的使用属于法定许可,只要向原告给付报酬即可
- A.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 B.专利权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 C.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 D.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
- A.大华热水器厂对其热水器注册了“洋洒”商标,其有权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并禁止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 B.大明企业经大华热水器厂的许可,有权在类似商品上使用其“洋洒”商标
- C.若大华热水器厂的注册商标于2010年9月到期,其可在2011年3月之前提出续展申请
- D.大华热水器厂转让其注册商标的,受让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A.该软件著作权全部归本单位享有
- B.单位可对何某予以奖励
- C.何某仅享有软件署名权
- D.该软件发表权归何某享有
- A.对贾某请求损害赔偿
- B.对其二奶提起损害赔偿
- C.提出多分割共有财产
- D.对贾某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 A.研究开发方取得专利权的,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
- B.研究开发方取得专利权的,委托方无权免费实施该项专利
- C.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 D.未经委托方同意,研究开发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
- A.张德功遗产由张德成继承,陈健不得继承
- B.陈琳遗产由陈健继承,张德成不得继承
- C.对于张德功与其妻陈琳夫妻共有财产,由张德成、陈健均分
- D.按无人继承的财产处理
- A.乙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丁公司未征得甲公司的书面同意,甲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B.乙公司放弃质权,甲公司在放弃的质物价值范围免除保证责任
- C.丁公司与丙公司变更主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征得甲公司书面同意,甲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D.丁公司未在主债务履行期内要求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的保证责任已免除
- A.可一并解除全部合同,退回卡车及拖车,收回价款
- B.可就该拖车解除合同
- C.不得就合同之一部分解除
- D.若就该拖车解除合同,不影响卡车的合同
- A.丙承担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为从201 1年6月27日起2年内
- B.丙承担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为从201 1年4月10日起2年内
- C.丙的保证期间视为没有约定
- D.丙的保证期间为从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个月
- A.蒋某无权将整车货物留置,因为货物的价值远超过其享有的债权额
- B.蒋某有权留置整车货物,因为其合法占有某公司交给其运输的货物,并且这批货物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又为不可分物
- C.若货物在运输途中,蒋某要求支付运费,某公司没有满足其要求,蒋某无权留置货物
- D.若蒋某催告某公司在一个月内支付剩余的3000元运费,某公司未履行的,蒋某有权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并以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 A.甲将房屋卖与丙的行为为无权处分,甲和乙的合同签订后,因为乙已经交纳房款,所以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只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
- B.甲将房屋卖与丙的行为属于有权处分,因为房屋尚未办理登记手续,所有权仍属于甲
- C.乙应当向丙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 D.丙虽然签约在后,但是仍然取得所有权
- A.张某多采购了500台彩电,属于超越代理权,为无权代理,本部分合同无效
- B.张某以1900元的价格购进彩电,给被代理人甲商场增加了利益,其代理行为不属于代理权的滥用
- C.设若乙家电厂是张某的妻子出资设立的公司,则张某的行为构成自己代理
- D.本案中,张某应该把20万元的回扣返还给甲商场
- A.监督机关不是法人的必设机关
- B.法人的分支机构为法人机关的一种
- C.财团法人没有自己的意思机关
- D.法人机关无独立人格
- 49
-
甲、乙二人为夫妻,甲赴外地打工5年未归。甲之合伙人丙与乙协商由乙请求法院宣告甲死亡,甲被宣告死亡后,乙依继承法取得甲的遗产,包括房屋一栋,存款十万元及在合伙企业中的股份若干,后甲返回,则甲有权:
- A.要求乙返还楼房
- B.要求乙返还存款及利息,股份及股息
- C.要求乙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 D.单方解除与乙之婚姻关系、
- A.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是有管辖权的法院
- B.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中外双方当事人有权约定外国仲裁机构仲裁,但不可以约定外方当事人所在国的法院管辖
- C.财产保全只可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 D.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
- A.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协议选择
- B.仲裁庭可以采取合议制与独任制两种形式,采取合议制的应设首席仲裁员
- C.合议制仲裁庭的三名仲裁员都可以由当事人委托主任指定
- D.合议制仲裁庭的三名仲裁员皆由当事人共同选定
- A.当事人只能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
- B.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C.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D.当事人既不能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A.由徐汇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朝阳区法院
- B.由徐汇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朝阳区法院
- C.由徐汇区法院及时函告朝阳区法院,由朝阳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 D.由徐汇区法院及时函告朝阳区法院,由朝阳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 A.一经达成调解协议,原判决视为撤销
- B.法院制作调解书并送达调解书后,原判决视为撤销
- C.法院制作调解书的同时应裁定撤销原判决
- D.法院制作调解书并在调解书中载明撤销原判决
- A.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之一是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 B.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停止裁定的执行
- C.对于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 D.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 A.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 B.直接审理后作出判决
- C.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 D.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 A.当事人同时到庭的请求解决纠纷的,法院可当即审理
- B.人民法庭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必须加盖基层人民法院印章
- C.审理案件时,审判员不能自审自记,必须由书记员担任记录
- D.应当在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审结,并不得延长
- A.应由第一审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B.应由第二审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C.应由第一审法院报请第二审法院批准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D.情况紧急来不及报请第二审法院的由第一审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情况不紧急的由第二审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A.天意商贸公司的起诉请求证据不足
- B.天意商贸公司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
- C.天意商贸公司与万事通不锈钢制品公司之间争议未经过商会调解
- D.天意商贸公司与万事通不锈钢制品公司之间存在仲裁协议
- A.延期审理
- B.诉讼终结
- C.诉讼中止
- D 驳回起诉
- A.鉴定结论的证明力一般大于证人证言
- B.法律对证人及鉴定人的资质均无要求
- C.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与申请鉴定都要在举证期内提出
- D.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 A.二审追加共同原告甲,经调解未达成协议,作出终审判决
- B.最高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不允许当事人对判决提起上诉
- C.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允许当事人对判决提起上诉
- D.上诉人在上诉状中增加新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 A.裁定驳回陈冬芳的起诉
- B.判决驳回陈冬芳的起诉
- C.判决驳回陈冬芳的诉讼请求
- D.裁定对陈冬芳的起诉不予受理
- A.北京朝阳区法院
- B.温州白云区法院
- C.北京通州区法院
- D.温州清水县法院
- A.甲股份有限公司
- B.丙证券公司
- C.甲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承担赔偿责任时采“过错推定原则”
- D.甲、丙两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A.调解原则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可以适用于诉讼程序、非讼程序
- B.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不受法院的干预
- C.对等原则是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对应的诉讼权利
- D.被告提交答辩状的行为,体现了辩论原则
- A.对于甲获得的5000元部分的赔偿,保险公司不必赔偿
- B.保险公司赔付后对乙有3万元的追偿权
- C.甲可以请求乙再赔偿2.5万元,也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2.5万元
- D.甲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付2.5万元
- A.洪明能够取得票据权利,金贵也能取得票据权利
- B.洪明能够取得票据权利.金贵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 C.洪明不能取得票据权利,金贵能取得票据权利
- D.洪明不能取得票据权利,金贵也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 A.应由刘补交20万元,张、关承担连带责任
- B.应由张补交20万元,刘、关承担连带责任
- C.应由刘、张各补交10万元,关承担连带责任
- D.应由刘,关各补交10万元,张承担连责任
- A.该合营企业自动解散
- B.应当向中方支付迟延缴资的利息,或赔偿因此给中方造成的损失
- C.双方应当协商修改合同,另行约定缴纳出资的期限
- D.企业登记机关应责令其在规定时间缴纳出资,可对其处以罚款
- A.债权人会议主席由全体债权人民主选举产生
- B.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全体债权总额的1/2以上
- C.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包括有表决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
- D.在债权人会议中,只有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
- A.甲用租赁的汽车进行出资,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善意取得
- B.恒大公司在乙的出资期限到达前就破产清算,则乙的出资义务免除
- C.丙用非法挪用的资金出资,该出资是无效的
- D.丁在出资不实的情况下不能取得股东资格,恒大公司也不能成立
- A.股份公司采用募集设立则不能分期缴付出资
- B.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发起人最少应认购35%的股份
- C.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不能超过200人,且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应由中国人担任
- D.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发起人应在募股后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 A.合伙企业如果要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 B.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企业向国家上缴企业所得税
- C.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 D.外国企业、外国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A.经出席董事会过半数董事表决通过,该项变更可以发生效力
- B.董事会可以对此作出决议,并自办理变更登记时发生变更效力
- C.应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自决议生效时章程发生变更效力
- D.应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并自办理变更登记时发生变更效力
- A.东方商场可以要求张龙清偿l万元,如张龙无力清偿则也可向成立后的春晖公司提出请求
- B.南方公司可以要求成立后的春晖公司清偿10万元
- C.如果赵虎实际上将汽车进行私人使用则应自行承担10万元
- D.如果春晖公司未成立,则东方商场和南方公司不得要求全体发起人对有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 A.饭店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饭店可向装修公司追偿
- B.饭店与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C.饭店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装修公司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 D.装修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饭店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 A.虽然刘华在谢岚去世后,很少与刘星来往,又只寄很少的一点钱给刘星,但刘华仍享有继承权
- B.张明不能分得刘星的遗产,只是代替母亲刘花履行赡养义务而已
- C.刘华、刘花与刘星、谢岚是养父母养子女关系
- D.只有刘花才能继承刘星的遗产
- A.婚后甲继承的公司股权,遗嘱声明归甲单位所有
- B.甲乙以甲父名义购买的甲父单位房改房的房屋,产权登记在甲父名下
- C.甲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购买的期房,产权登记在甲名下,婚后甲继续用个人工资还贷
- D.婚后乙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记在甲名下
-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一头同样的牛
- 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00元
- 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600元
- D.甲有权要求乙按该牛的市价赔偿1000元
- A.张某作为研究开发的人应当享有该成果所有权
- B.该技术为职务作品,应归属于研究所
- C.该技术由于有另外约定,所以应归属张某
- D.该技术由研究所和张某共有
- A.该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只能属于甲公司
- B.该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只能属于乙公司
- C.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有该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
- D.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无效
- A.甲
- B.乙
- C.丙
- D.丁
- A.软件著作权归金铃公司
- B.软件著作权由金铃公司和李某协商确定
- C.如果金铃公司员工复制该软件进行使用无须向李某交付费用
- D.如果金铃公司将该软件置于公司网站上供公众免费下载无须向李某交付费用
- A.即使庆翔旅行社不同意,小白仍有权将旅游合同转让给小黑
- B.小黑有权请求庆翔旅行社和大方旅行社承担连带责任
- C.小黑有权请求某森林公园承担赔偿责任
- D.小黑有权请求小火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 A.张某不能撤销赠与,因为房屋已实际交付,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B.张某可以撤销赠与,因为张小乙不履行其应尽的扶养义务
- C.张某不能撤销赠与,因为撤销权应自赠与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 D.张某可以撤销赠与,因为张某生活困难,而张小乙收入丰厚
- A.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履行期没有届满,不构成违约
- B.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甲仍得履行
- C.得向甲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合同因标的不能而无效
- D.得向甲主张默示预期违约的责任
- A.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因家具店没有按时交货,构成违约
- B.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因家具店于交货日期届至前通知王某,要求迟延履行,王某表示同意,其实质是合同变更,后王某提出取消定作合同,属于解除合同,王某依法有此权利,但家具店可要求王某赔偿因其解除合同致家具店的损失
- C.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因结婚家具属特殊定作产品,有严格的时间要求,交货日期届至,家具店却要求迟延履行,显属违约,但考虑到家具店违约事出有因,可以减轻其责任,同时王某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家具店应双倍返还王某定金,可不赔偿王某的其他损失
- D.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不管家具店迟延交货是出于故意的还是因为火灾,家具店都有责任,而王某没有任何过错,因此家具店应双倍返还王某定金
- A.该合同无效,因为当事人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 B.部分无效,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了法定比例,超过部分无效
- C.该合同无效,因为当事人约定的风险承担方式与法律的规定不一致
- D.合同有效,若P公司违约,Q公司有权请求其给付120万元
- A.乙大学违约,因其表示同意购买,合同即已成立
- B.甲厂违约,因为乙大学同意购买的是附有音量调节器的耳机
- C.双方当事人均违约,因为双方均未履行已生效的合同
- D.双方当事均未违约,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大学附条件地接受甲厂的邀约,是一种新要约而非承诺
- A.本案中,丙能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
- B.本案中,丙对甲所有份额能够取得质权,对乙所有份额不能取得质权
- C.本案中,丁能够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理由是善意取得
- D.本案中,丁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 A.由于自然债务不能作为保证的对象,故张某的保证为无效
- B.本案中,自然债务因张某的保证而继续为有效
- C.保证有效,但保证人张某得主张债务人王某的债务已经过了时效期间的抗辩
- D.被保证的债务成为自然债务后,若债务人抛弃了时效期间已经过了的抗辩,则保证人也不得主张
- A.请求丙向其支付赔偿款l万元
- B.请求甲提前还款
- C.请求甲将房屋拍卖,并提存价款
- D.请求甲将丙赔偿给其的20万元予以提存
- A.抵押无效,因为房地抵押应当同时登记
- B.抵押无效,乙银行和甲公司的其他债权人对拍卖房地价款按债权比例受偿
- C.房屋抵押有效,乙银行对拍卖土地使用权所得无优先受偿权
- D.房屋抵押有效,乙银行对拍卖土地使用权所得亦享有优先受偿权
- A.甲的抛弃行为使其对该5000元的所有权消灭
- B.乙依据先占原则取得该5000元的所有权
- C.该5000元为埋藏物,乙为发现人,应取得所有权
- D.乙应将5000元返还给甲
- A.甲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于银行的行为无效
- B.银行可以取得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权
- C.股份公司有权拒绝银行行使抵押权
- D.乙、丙、丁有权拒绝银行行使抵押权
- A.甲
- B.乙
- C.丙
- D.丁
- A.甲有权允许乙公司使用房顶,因为乙公司悬挂的广告牌正在其单元房的上方
- B.房顶属于单元楼各房主共有部分,甲无权独自处分
- C.甲无权独立决定将房顶的使用权让与乙公司,其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
- D.丙、丁等住户有权按照一定的比例分享出租楼顶获得的收益
- A.不受法律保护,因诉讼时效已过
- B.受法律保护,因结婚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该债权的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 C.受法律保护,因结婚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止,乙还有6个月的时效期间
- D.受法律保护,结婚构成诉讼时效延长的理由
- A.王五遗失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出了一个广告称送还者将得到1000元报酬。该行为构成意思表示
- B.邻居家起火,12岁的小明奋力救火,可以发生基于事实行为的债务
- C.张三嫌一个手机款式低劣愤而弃之,这构成事实行为
- D.李四向一个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该行为构成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