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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派生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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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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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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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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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 A.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 B.重整计划由管理人负责执行
 - C.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 D.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 E.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务人仍应承担清偿责任
 
- A.申请破产清算
 - B.决议解散并自行进行清算
 - C.向法院申请和解
 - D.向法院申请重整
 - E.将企业财产按请求顺序向债权人进行清偿
 
- A.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
 - B.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
 - C.乙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 D.乙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无权决定解除该买卖合同
 - E.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
 
- A.东山食品有限公司
 - B.梁山酿酒合伙企业
 - C.发起人王东
 - D.非发起人周亮
 - E.黄海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 A.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 B.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
 - C.公司拟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 D.公司连续五年没有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 E.公司拟用本公司股份奖励给职工
 
- A.资产负债表
 - B.损益表
 - C.财务状况变动表
 - D.财务情况说明书
 - E.利润分配表
 
- A.公司实有资产的增加
 - B.公司实有资产的减少
 - C.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 D.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
 - E.公司投资总额的增减
 
- A.公司合并、分立
 - B.变更公司形式
 - C.修改公司章程
 - D.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 E.发行公司债券
 
- A.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B.公司董事会
 - C.公司监事会
 - D.公司董事长
 
- A.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 B.先行清偿共益债务
 - C.按比例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 D.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 A.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B.债权人会议
 - C.人民法院
 - D.破产管理人
 
- A.发起人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其中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 B.发起人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 C.发起人为五十人以下,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 D.发起人为二百人以下,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 A.分公司应设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机关
 - B.分公司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 C.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D.分公司有自己的章程
 
- A.准则主义
 - B.核准主义
 - C.准则主义和核准主义相结合
 - D.准则主义和特许主义相结合
 
- A.由董事会推荐,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 B.由董事会直接聘任
 - C.按照该公司章程规定的聘任办法聘任
 - D.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 A.三个月
 - B.六个月
 - C.一年
 - D.两年
 
- A.2年
 - B.3年
 - C.4年
 - D.5年
 
- A.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
 - B.可以采取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 C.股东应该按章程的规定可以分批缴纳出资
 - D.有限公司比股份公司具有更强的资合性
 
- A.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 B.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 C.公司有权催缴的资本额
 - D.公司授权发行的资本额
 
- A.限制行为能力人
 - B.曾因渎职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 C.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D.曾因贪污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 A.银行负责承销
 - B.证券交易所承销
 - C.证券公司承销
 - D.发起人自行承销
 
- A.可行性分析报告
 - B.发起人协议
 - C.公司经营目标
 - D.公司章程
 
- A.10万元
 - B.30万元
 - C.50万元
 - D.不设最低资本
 
- A.发起人
 - B.自然人
 - C.董事
 - D.监事
 
- A.董事会对法定代表人负责
 - B.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C.董事长可以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 D.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 A.王某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B.王某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C.王某在任职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可以转让其全部股份
 - D.王某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A.货币出资
 - B.土地使用权出资
 - C.实物出资
 - D.非专利技术出资
 
- A.收购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
 - B.公司职工在离职之前不得转让其股份
 - C.用于收购的资金应从公司的公积金中支出
 - D.所收购的股份在2年内转让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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