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11月10日长江公司取得乙公司30%的股份,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2014年11月20日,乙公司向长江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实际成本为260万元,销售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长江公司将该批产品确认为原材料,至年末该批原材料尚未被领用。乙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6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14年度长江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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