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额不一定会影响利润总额
- B.企业应将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 C.负债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D.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12月3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200件,单位成本为500元,单位售价65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甲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乙公司于当日收到),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20%。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上述已销售的A产品尚未发生退回。甲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于2014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至2014年3月10日止(退货期满),2013年出售的A产品实际退货率为35%。甲公司因销售A产品对2013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是(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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