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某温泉度假酒店是一家集餐饮、住宿和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餐饮企业,酒店设有餐饮部、客房部。娱乐部等经营部门,各经营部门业务实行独立核算。2008年6月酒店取得以下收入:

  (1)餐饮收入150万元。  

  (2)住宿收入86万元。

  (3)出租商业用房租金收入9万元。  

  (4)卡拉0K门票收入17万元、点歌费收入,6万元、台位费收入23万元、烟酒和饮料费收入71万元。已知:服务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娱乐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20%。,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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