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

第4—5题为套题:新《保险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第一百四十条又规定,保险公司未依照本法规定提取或者结转各项责任准备金,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再保险,或者严重违反本法关于资金运用的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责令调整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上述法律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对保险公司准备金的监管非常重视,主要原因是():①准备金计提的主观性强,容易人为操纵;②准备金计提的准确性对寿险公司当期损益影响重大;③计提准备金受法律影响;④准备金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有重大影响。

  • A.①②③
  • B.①③④
  • C.①②④
  • D.①②③④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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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长期责任准备金的基本方法有两种,即“未来法”和“过去法”。未来法的基本计算公式是()。

  • A.准备金=已发生保费的累积值-已发生保险责任和费用的累积值
  • B.准备金=未来保险责任和费用的现值-未来保费的现值
  • C.准备金=已发生保险责任和费用的累积值-已发生保费的累积值
  • D.准备金=未来保费的现值-未来保险责任和费用的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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