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

甲、乙为兄妹,1982年二人父母相继去世,留下三间平房和十棵树。双方未分割遗产,平房一直由甲居住。1988年,甲将平房推倒,树木砍伐后,在原地建起北房四间以及东西厢房各两间,乙未提出异议。1990年,甲取得上述房产宅基地使用权证。1998年经甲同意,乙使用北房一间,后因乙认为该房产系父母遗产,而甲认为该房产系自己出资所建,引起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与乙的纠纷为遗产分割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
  • B.新建北房四问以及东西厢房各两间归甲所有
  • C.新建北房四间以及东西厢房各两间归甲、乙共有
  • D.乙请求甲侵害其继承权的权利尚未经过诉讼时效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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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某是一家水泥厂的负责人,其于2009年8月与建材经销商安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约定,安某由宁某的工厂购入水泥5000吨,分5次交付,每次交付1000吨,每吨800元,总价款400万元,并约定于宁某交付最后一批货物之前安某付清余款。合同订立后,安某向宁某预付了2万元。宁某在向安某交付了4000吨水泥时,发现安某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停止向其运送货物。并提出安某或者先交付剩余货款,或者安某提供担保,否则就解除合同。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李某以其公司的一批木材(价值80万元)作为抵押。宁某将剩余的1000吨水泥运送至安某处。后经宁某多次催要货款,安某均以宁某交付货物中的500吨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下的货款。后宁某得知安某的一个客户方某至今仍拖欠安某80万元货款,遂要求方某代为还款。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宁某交付的水泥中有500吨存在质量问题,则宁某、安某之间的合同效力如何?安某是否可以此作为其拒付货款的理由?为什么?

(2)如果李某为某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其担保行为效力及后果如何?为什么?

(3)宁某可否以安某的名义要求方某支付80万元货款?为什么?

(4)宁某要求安某提前支付货款或提供担保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5)如果李某公司的木材因天气潮湿部分霉变,经估价只值40万元,宁某该怎么办?

依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各项中,非必然引起原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是(  )。

  • A.代理期间届满
  • B.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 C.代理人死亡
  • D.被代理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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