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

1999年8月,齐某超速驾驶汽车压死行人,被判有期徒刑两年,2001年8月释放。2006年6月因酒后开车,又将一位路人压死,齐某(  )。

  • A.行为已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
  • B.不构成累犯,因前后罪皆非故意犯罪
  • C.构成累犯,但因是过失犯罪,因此不应从重处罚
  • D.虽构成累犯,但因为是酒后开车,可以从轻处罚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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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男与乙女系夫妻关系,丙为其邻居。甲长期在外从事个体经营,赚钱不少,家庭生活殷实,丙却因无一技之长,生活穷困,30多岁尚未婚配。后经过多方介绍,终于有一女子愿意嫁给丙,但丙却苦无像样家具,又无钱购买,遂请求乙将其家中不用的旧家具便宜卖给他。乙怜其讨妻不易,遂将家中的旧家具以非常便宜的价格卖给了他。丙在购买时还特意问到甲是否同意,乙出示了其伪造的甲的来信,称甲完全同意出售家具的行为。丙欣然将家具搬到自己家中,与女友结婚,过上了甜蜜的婚后生活。

数月后,乙前往外地探望甲。在此期间,突起大风,将一棵大树吹倒,砸向甲、乙的房屋,致窗户严重受损。丙念乙之善心,遂请人将甲、乙房屋的窗户修好,花去修理费500元。丙用自己仅有的300元现金,加上从丁处借的200元钱,帮甲、乙支付了修理费。丙妻对丙说,你帮甲、乙修房花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应当要求他们支付报酬。

甲、乙回家后,丙要求他们支付垫付的修理费500元,外加报酬200元。乙大怒,称丙没有良心,我们不仅不付给你报酬,修理费也不给你。甲听说乙将旧家具卖给丙后,亦大怒,称家具是自己刚结婚时为从事个体经营而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乙出售家具的行为是无效的,丙应返还其家具。丙在无奈之下,遂诉至法院,要求保护其权益。

问:(1)本案所涉家具是甲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为什么?

(2)丙能否取得家具之所有权,为什么?

(3)丙能否要求甲、乙支付修理费及报酬,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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