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

下列不属于和解与整顿制度的特点是 ( )

  • A.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
  • B.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 C.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 D.和解与整顿充分尊重了市场意愿,又因为政府的介入而提高了企业执行率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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