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宁公司2005年12月份发生以下有关固定资产方面的业务:
(13日,收到甲企业投入的一台车床,原帐面原值100 000元,以提折旧60 000元;双方确认投资额为50 000元。
(25日,购入电脑两台,价格20 000元,增值税额3 400元,另支付运输费1 000元,款项全部以银行存款支付。
(38日,购入需要安装的X型号机器一台,增值税发票列明价款为80 000元,增值税额为13 6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49日,一银行存款支付X型号机器运输费2 000元,包装费4 000元。
(510日,X型号机器发生安装费5 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615日,X型号机器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715日,佳宁公司决定采用自营方式建造厂房一间,购入水泥等建材300 000元,增值税额51 000元,款项暂欠。
(817日,购入的上述建材全部投入厂房建造工程。
(925日,以银行存款支付厂房建造的工程运输费用等20 000元。
(1031日,建造厂房应负担工程建筑人员工资50 000元。
(1131日,厂房建造完工,交付使用。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相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