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属于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售价中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时,同时结转成本。2006年各科目期初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06年1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未提及的业务不作考虑):
(1) 购进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200 000万元,对方代垫运费5 000元,发票及账单已收到,款项尚未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
(2) 销售商品一批,成本为1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5万元,收到一半款项并存入银行。
(3) 收到丙公司寄来一张3个月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面值为35 700元,抵付产品货款。
(4) 在现金清查中,发现库存现金较账面余额短缺85元,经查,出纳员李芳应当赔偿25元,其余部分经批准后作为管理费用处理。李芳赔款已收到。
(5) 在建工程本月领用商品50 000元,税务部门确定的计税价格为55 000元,从银行提现 8 000元,用以支付工程人员工资。
(6) 计提本月固定资产折旧4 500元,其中车间用固定资产折旧4 000元,销售部门使用固定资产折旧为500元。
(7) 计提长期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1 000元,其中由工程负担的应该资本化的长期借款利息费用为600元,其他利息费用400元。
(8) 将各收支科目结转本年利润。
(9) 假设企业到3月份计提预缴所得税,本月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
(10) 年末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提取盈余公积及公益金。本年利润余额全部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要求:
(1) 编制乙公司上述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
(2) 编制乙公司2006年1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应交税金”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
资产负债表(简表)
编制单位:乙公司 2006年1月31日 单位: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