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企业总机构设在我国某大城市,还分别在我国A、B、C三省省城设有二级分支机构。该企业实行以实际利润额按季预缴分摊企业所得税的办法,根据2016年第一季度报表得知,企业第一季度取得营业收入共计360万元、发生的税前可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共计260.2万元。此外,从企业以前年度报表中得知A、B、C三省的二级分支机构2015年末有关资料如下:
单位: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为2%。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企业2016年第一季度共计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2)简要回答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办法.
(3)简要回答分支机构分摊比例的计算公式
(4)计算A省分支机构2016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
(5)计算A省分支机构2016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6)计算B省分支机构2016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
(7)计算B省分支机构2016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8)计算C省分支机构2016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
(9)计算C省分支机构2016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10)计算总机构2016年第一季度就地办理缴库的企业所得税。
(11)计算总机构2016年第一季度预缴中央国库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