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25日.太原某学校教师张女士作为学校逐层评选出来的先进工作者.由学校奖励参加山西省某旅行社组织的赴港澳5日游.同行的还有同是该校职工的丈夫.以及婆母和女儿.这是张女士一生的第一次出游.没想到却是一次噩梦的开始.在办理证件的过程中.张女士的港澳通行证被错拿为另一名同名同姓人的证件.在太原武宿机场登机前.发现问题的张女士将情况告知领队.既没有出境领队资格证又没有导游证的这位领队竟然建议张某戴上假发.企图蒙混过关.张女士在香港入境时被香港入境事务处扣留.审问、搜身长达7个多小时.同时.张女士年迈的婆母、丈夫和女儿全部滞留在香港入境事务处.并被人看管.自由受限长达5小时之久.张女士随后在香港被羁押.并在港受审讯.当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于8月17日判处张女士有期徒刑4个月.缓期两年执行.同时.张女士被押送至香港落马洲海关.于8月18日才回到太原家中.事后.张女士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得到赔偿.
根据以上事实.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山西省某旅行社存在哪些责任?应该受到什么处罚?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旅行社应赔偿张女士一家哪些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