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案情材料,制作一份刑事自诉状。
2015年3月,XX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林诉张旭故意伤害一案。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张旭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一年,并赔偿王林医药费等经济损失共计1.5万元。
具体案件事实如下:王林与张旭是同学,2013年10月,王林因做生意资金不足,向张旭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一年以后王林归还借款.由于生意经营不善,导致亏本,王林没有按约定将借款归还张旭。张旭多次向王林讨要欠款未果.2014年11月7日,张旭到王林家索要欠款。在王林的家中,张旭与王林发生争吵,张旭拉扯王林到XX派出所处理。在去派出所的途中,遇到王林的邻居李学,李学将王林和张旭劝入其经营的“吉利鞋店”内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再次发生冲突,二人厮打在一起,之后被李学劝开。王林当天感到头部不适,遂到XX区医院检查治疗。医院的诊断结果是:(1)脑震荡;(2)左耳骨膜穿孔。为此,王林住院治疗15天,花费医药费共计6200元。经XX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林为轻伤。2014年12月1日,王林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张旭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其医疗费用等经济损失共计3万元。
王林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自己的身份;
(2)XX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一份,证明其伤情为轻伤;
(3)XX区医院出院证明书一份,证明王林受伤情况;
(4)XX区医院病历及用药清单各一份,证明王林受伤治疗情况;
(5)XX区医院医药费发票5张,证明王林花费医药费6200元;
(6)交通费票据4张,证明王林去医院复查花去交通费240元。
王林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不受非法侵害。张旭故意欧打自己,致使自己受了轻伤,请求法院判决张旭构成故意伤害罪,并赔偿自己的医药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费3万元。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王林:29岁,吴,汉族,XX省XX市人,自由职业者,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张旭:29岁,男,汉族,XX省XX市人,自由职业者,住XX省XX市XX区X路X号。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
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