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50,45
- B.81.80
- C.62.86
- D.63.61
- A.35.10
- B.30
- C.351
- D.300
- A.1426.38
- B.1936.40
- C.1826.38
- D.1988.90
- A.40
- B.44
- C.53.52
- D.55
- A.325.38
- B.342.88
- C.336.88
- D.346.88
- A.0
- B.4000
- C.3000
- D.6000
- A.0
- B.1560
- C.I600
- D.2000
- A.1600
- B.2000
- C.1000
- D.4200
- A.0
- B.6400
- C.6000
- D.3000
- A.4240
- B.3800
- C.4160
- D.3700
- A.15048
- B.15503
- C.15498
- D.15053
- A.51360
- B.51503
- C.54240
- D.54053
- A.2900
- B.2750
- C.3700
- D.3680
- A.25
- B.50
- C.0.75
- D.105
- A.4.6
- B.5.72
- C.5.58
- D.4.24
- A.0
- B.2.28
- C.19.44
- D.14.4
- A.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 B.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以代销方取得销售收入日确认收入实现
- C.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以受托方取得销售收入日确认收入实现
- D.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付款方早于合同日付款的按合同日确认收入实现
- E.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实现
- A.被拆迁人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
- B.住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收入
- C.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取得的收入
- D.商场购物取得的中奖所得
- E.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
- A.车船税由保险机构负责征收
- B.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 C.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辆报废的,可以申请退税
- D.对于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截止日期以后购买“交强险”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税款的同时,还应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
- E.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 A.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 B.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 C.企业转让存货,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资产的净值允许扣除
- D.存货可以选用后进先出法计价
- B.E.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为成本
- A.开发小区先行转让部分房地产的
- B.预售商品房的
- C.赊销旧房地产的
- D.合作建房分别出售的
- E.自建商品房投资的
- A.制造业
- B.采掘业
- C.远洋运输业
- D.建筑业
- E.远洋捕捞业
- A.所制定的工资、薪金符合企业的经济效益水平
- B.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C.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 D.在一定时期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 E.通过工会组织的同意
- A.企业发生的日常固定资产修理支出5000元
- B.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改良的固定资产已折旧8年,尚有2年折旧额计提完毕
- C.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改良的固定资产已折旧10年,账面上已提足折旧
- D.企业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 E.企业发生的修理费金额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且修理后使用年限可以延长3年的支出
- A.产权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屋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 B.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其应缴纳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 C.房产税实行按月征收
- D.纳税人住址发生变更、产权发生转移,应按规定及时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E.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拆迁房屋等情况,引起房屋原值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及时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天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人
- B.连续或累计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纳税人,其中国境内所得并由境内支付的部分免税
-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30天的个人,为非居民纳税人
- 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的以后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E.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并在境内居住满1年不满5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人
- A.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还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 B.承包人对被承包企业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承包者上缴的承包费用可作为费用扣除
- C.纳税人的承包期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将收入换算为12个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D.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在每一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后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 E.个人承租外商投资企业而从外商投资企业分享的收益,应按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征税
- A.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投资方取得投资收益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B.艺术表演、招待宴会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 C.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
- D.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E.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 A.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
- B.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 C.固定资产出租收入
- D.将自产价值100万元的货物用于捐赠
- E.罚款净收入
- A.对于账册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人在次月15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 B.扣缴义务人每月扣缴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 C.分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为每次取得收入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 D.个人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纳税所得按所得来源国税法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当在次年1月1日起30曰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E.对于从事采掘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自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合计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 A.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 B.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减半征收契税
- C.买卖已装修的房屋,契税计税依据中应包括装修费用
- D.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
- E.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仅以土地出让金作为计税依据
- A.按照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
- B.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
- C.按照企业上期缴纳的税款核定本期应纳税额
- D.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估计企业的盈利情况,并以此定额核定应纳税额
- E.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 A.税务机关应在每年5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
- B.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
- C.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
- D.申报额低于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缴纳税款
- E.申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缴纳税款
- A.参加企业集资取得的利息
- B.国债利息
- C.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 D.个人按规定缴付住房公积金而存入银行账户取得的利息
- E.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获得的利息
- A.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 B.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 C.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3年内免征车船税
- D.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强险时缴纳了车船税的,不再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E.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临时入境时间超过1个月,需要征收车船税
- A.资产溢于收入
- B.违约金收入
- C.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 D.非货币性交易收入
- E.债务重组收入
- A.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
- B.赞助费支出
- C.业务招待费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部分
- D.服装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
- E.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利润总额12%的部分
- A.企业计算分期预缴的所得税时,其实际利润额、应纳税额及分摊因素数额,均包括其在中国境外设立的营业机构
- B.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 C.跨省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予缴企业所得税
- D.分支机构注销后30曰内,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 E.总机构根据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曰内自行就地申报预缴入中央国库
- A.财产转让所得
-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D.劳务报酬所得
- E.稿酬所得
- A.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国外任职的个人,计算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可附加减除费用
- B.稿酬所得可以按照应纳所得税额的30%缴纳个人所得税
- C.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机构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 D.同一作品先在报刊连载后出版,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
- E.股份公司为股东购买的汽车,股东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 A.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商品房交付使用的下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B.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后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C.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D.房产出租的,自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E.购置存量房的,自购买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A.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应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B.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C.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D.纳税单位有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免税单位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E.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A.员工接受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 B.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因特殊情况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C.员工行权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D.员工将行权之后的股票再转让,获得的高于购买曰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
- E.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的所得,应免征个人所得税
- A.产权出典的房产
- B.融资租赁的房产
- C.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
- D.用于自营的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
- E.对外出租的房产
-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 B.提供劳务所得,按照提供劳务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 C.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 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取得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 E.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不动产的所在地确定
- A.契税属于资源税制
- B.在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即发生契税的纳税义务
- C.甲企业将房产投资于乙企业,乙企业需要缴纳契税
- D.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要按规定征收契税
- E.外商投资企业属于契税的纳税义务人
- A.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取得的稿酬所得应合并为一次纳税
- B.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税
- C.周一作品出版后,加印取得的稿酬应按两次所得纳税
- D.同一作品在两处同时出版、发表取得的稿酬所得合并为一次纳税
- A.21440
- B.11400
- C.16190
- D.23310
- A.0
- B.20000
- C.100000
- D.80000
- A.200
- B.20
- C.220
- D.270
- A.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 B.对外捐赠的自产货物
- C.审计时查出的当年未入账收入
- D.将自产货物用于在建工程
- A.0.085
- B.O.185
- C.0.7
- D.0.6
- A.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 B.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 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 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 A.高空行业
- B.高温行业
- C.采掘业
- D.保险业
- A.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田企业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B.扣缴义务人未代扣代缴税款的,同时企业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只能从该企业下一次该扣缴义务人处应付的款项中,追缴本次应纳税款
- C.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 D.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 A.企业债务重组,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 B.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转让企业取得受让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可以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 C.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不含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
- D.分立,是指一家企业将部分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的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
- A.21
- B.30
- C.51
- D.6
- A.2107.5
- B.0
- C.1881.55
- D.2400.56
- A.5.28
- B.4.96
- C.5.32
- D.4.86
- A.5.48
- B.5.25
- C.6.39
- D.6.89
- A.0
- B.681
- C.577.5
- D.294.75
- A.适用特殊税务处理方法的,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 B.企业在重组发生前后连续12个月内分步对其资产、股权进行交易,原则上,不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交易处理
- C.企业股权收购,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应该保持相应变化
- D.企业发生涉及中国境内与境外之间的股权和资产收购交易,转让方非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承诺在12个月内不转让其拥有受让方非居民企业的股权,是适用特殊税务处理的条件之一
- A.3900
- B.0
- C.3930
- D.6550
- A.25.50
- B.30
- C.21.53
- D.55.5
- A.甲某受出版社委托为出版社提供翻译所取得的所得,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纳税
- B.乙某提供翻译,并且在作品上署名取得的所得,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纳税
- C.稿酬就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 D.劳务报酬所得主要是指接受别人的委托所从事的劳务所得
- A.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 B.销售货物所得,按照销售地确定
- C.提供劳务所得,按照所得支付地确定
- D.转让不动产,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 A.一次性列入成本费用
- B.按照不少于2年的期限分期摊销
- C.按照不少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销
- D.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 A.长期亏损、微利或跳跃性盈利的企业,应该作为转让定价调查调整的重点对象之一
- B.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也应该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
- C.企业的关联方以及可比企业应在与税务机关约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约定期限一般不应超过30日
- D.税务机关对企业实施转让定价纳税调整后,应自企业被调整的最后年度的下一年度起3年内实施跟踪管理
- A.银行以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和保值贴补率计算的利息额支付给储户的部分
- B.参加有奖销售所得奖金
- C.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企业借款用于购置住房,且年度终了后未归还
- D.个人处置打包债权取得的收入
- A.国债转让收益
- B.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
- C.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A.临时代课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B.学校发补助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C.当月的工资和任职学校发放的补助合计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D.当月收入全部合计按工资薪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A.115
- B.112.5
- C.105
- D.110
- A.1800
- B.7500
- C.9000
- D.9300
- A.非保险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 B.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含本数)计算限额
- C.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 D.企业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 A.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0%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B.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可以在税前扣除
- C.企业特别纳税调整管理中,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30日内提供同期资料
- D.再销售价格法是指根据企业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
- A.0
- B.2528.13
- C.7055
- D.6765
- A.尚未出售的已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成本
- B.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
- C.营业税金及附加
- D.土地增值税
- A.1.79
- B.1.80
- C.2.O3
- D.2.04
- A.11000
- B.32000
- C.23666.67
- D.22000
- A.境内所得境内企业支付的部分不纳税
- B.境内所得境外企业支付的部分纳税
- C.境外所得境外企业支付的部分纳税
- D.境外所得境内企业支付的部分纳税
- A.在应纳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可以即行贴花完税,也可以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
- B.税务机关可以对伪造印花税票,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C.对已贴花的各类应纳税凭证,纳税人须按规定期限保管,不得私自销毁,以备纳税检查
- D.对采用易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以易货差价为计税依据
- A.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生产经营业务,用搬迁或处置收入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 B.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取得搬迁收入不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C.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不可以计算折旧或摊销,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D.企业从规划搬迁当年起的5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 A.因非居民企业拒绝代扣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暂停支付相当于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款的款项,并在1日之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报送书面情况说明
- B.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于扣缴义务人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之日起7日内,到所得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 C.股权转让交易双方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由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向非居民企业征缴税款
- D.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
- A.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免征房产税
- B.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以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计税依据
- C.中国银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D.对投资联营的房产,一律按余值计税
- A.4000
- B.10025.77
- C.10503.69
- D.11720
- A.5463.5
- B.5197.5
- C.5563.5
- D.54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