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李某致害,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 B.双方都无过错,应分担责任
- C.儿童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应由其承担损失
- D.应根据双方经济情况分担损失
- A.被继承人既立有遗嘱,又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嘱继承处理
- B.被继承人遗嘱中没有处分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行为
- D.被继承人可以以立遗嘱的方式将其全部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A.女方在怀孕期间
- B.女方在分娩后]年内
- C.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
- D.女方因与他人通奸而怀孕的
- A.甲在行使代位权后,如果乙有抛弃丙的债权的行为,甲可以对该行为主张撤销
- B.甲可以行使撤销权
- C.甲在行使代位权后不能再行撤销乙的抛弃债权行为,因为抛弃行为本身无效
- D.甲在行使撤销权后再行行使代位权
- A.抵押
- B.质押
- C.留置
- D.登记
- A.债务人向第三人表示履行债务的认诺
- B.债务人向保证人表示履行债务
- C.债权人撤回仲裁申请
- D.驳回起诉
- A.法院应当宣告甲死亡
- B.法院不应当宣告甲死亡
- C.由乙、丙协商是否宣告甲死亡
- D.法院应当宣告甲失踪
- A.荣誉权
- B.肖像权
- C.隐私权
- D.亲属权
- A.某大学人事处
- B.学生会
- C.股份有限公司
- D.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
- A.事实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 B.表兄妹通婚,亲上加亲
- C.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
- D.因包办而成立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 A.被继承人的父母
- B.被继承人的子女
- C.依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取得遗产的人
- D.被继承人的叔叔
- A.丧偶儿媳
- B.不尽赡养义务的儿子
- C.为争夺遗产而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 D.虐待被继承人的
- A.法人终止后
- B.作品首次发表后
- C.法入解散后
- D.法人登记注册后
- A.外观设计专利既不适用于强制许可制度,也不适用于本国优先权制度
- B.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都是20年
- C.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包括新颖性、独创性和实用性
- D.对于利用核裂变产生的物质,不能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但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 A.出卖人、承租.
- B.出卖人。出租人
- C.出租人、承租人
- D.出卖人、出租人、承租人
- A.送贺礼祝寿
- B.期前清偿债务
- C.赌博之债
- D.发货出现溢货
- A.甲可以行使留置权
- B.甲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 C.甲可以主张预期违约
- D.甲只能行使不安抗辩权保障自己的权利
- A.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 B.股份现实交付给质权人占有
- C.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
- D.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 A.执行权
- B.留置权
- C.租赁权
- D.质权
- A.商业广告
- B.悬赏广告
- C.招标
- D.商贩沿街叫卖
- A.配偶
- B.堂兄
- C.外祖父
- D.岳父
- A.乙处分该画的行为无效
- B.甲有权要求丙返还该画
- C.甲有权要求乙赔偿损失
- D.甲不能承认乙行为有效
- A.荣誉权
- B.身体权
- C.隐私权
- D.肖像权
- A.丁应当按照甲、乙、丙关于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行使债权
- B.丁可以要求甲承担10万元债务
- C.丁有权要求乙承担20万元债务
- D.丁可以先向丙要求承担5万元债务,然后再要求乙承担15万元债务
- A.重大误解
- B.恶意串通
- C.显失公平
- D.乘人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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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唆犯是从犯。”
- A.明知是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
- B.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
- C.包庇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
- D.旅馆业、饮食服务业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
- A.甲因诈骗被害人5万元现金而被抓获,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又发现甲某在此之前曾经采用同样手段两次诈骗他人现金分别10万元、8万元
- B.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狱中服刑期间,乙又将同住一室的人打成重伤
- C.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服刑期间,又发现其在判刑前还有多起受贿行为,金额达20万元
- D.丁2000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2004年丁又因强奸被捕,后发现其在1998年还曾犯下一起强奸罪行
- A.共同犯罪
- B.不是共同犯罪
- C.重大责任事故罪
- D.渎职罪
- A.多次偷税未经处理的
- B.多次走私货物、物品未经处理的
- C.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
- D.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
- A.盗窃罪
- B.抢劫罪
- C.诈骗罪
- D.敲诈勒索罪
- A.放火罪
- B.故意杀人罪
- C.遗弃罪
- D.抢劫罪
- A.甲与乙合谋共同杀丙,但届时乙因为生病而没有前往犯罪地点,由甲一人杀死丙
- B.甲在境外购买了毒品,乙在境外购买了大量淫秽物品,然后,二人共谋共雇一条走私船回到内地,后被海关查获
- C.甲发现某商店失火后,便立即叫乙:“现在是趁火打劫的好时机,我们一起去吧!”乙便和甲一起跑到失火地点,窃取了商品后各自回到自己家中
- D.医生甲故意将药量加大10倍,护士乙发现后请医生改正,医生说:“那个家伙 (指患者)太坏了,他死了由我负责。”乙没有吭声,便按甲开
-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利,其刑期与主刑一样,同时执行
- 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有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 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拘役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 D.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与主刑刑期相等,同时执行
- A.交通肇事罪
- B.故意罪
- C.破坏交通工具罪
- D.破坏交通设施罪
- A.侵占罪
- B.职务侵占罪
- C.盗窃罪
- D.贪污罪
- A.过失致人死亡罪
- B.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既遂)数罪
- C.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
- D.故意杀人罪
- A.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B.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C.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D.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A.正当防卫
- B.紧急避险
- C.防卫过当
- D.犯罪行为
- A.甲违反海关法规,将大量黄金运输进境,不予申报,逃避关税。甲的行为成立走私贵重金属罪
- B.乙生产、销售劣药,没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但销售金额超过了5万元。 乙的行为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C.丙在自己的35名同学中高息揽储,吸收存款100万元,然后以更高的利息贷给他人。丙向其同学还本付息后,违法所得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丙的行为成立非法经营罪与高利转贷罪的想象竞合犯
- D.承担资产评估职责的丁,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丁的 行为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 A.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 B.构成拐卖妇女罪与强迫卖淫罪,此两罪应实行数罪并罚,其强奸行为不宜单独定罪而应作为强迫卖淫罪中“强奸后迫使卖淫的”这一从重处罚的条件
- C.只构成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因为其拐卖行为尚未完全实现
- D.只构成拐卖妇女罪,其强奸行为、强迫卖淫的行为只作为法定的从重处罚条件而不单独定罪
- A.构成盗窃罪
- B.构成诈骗罪
- C.构成诈骗罪与盗窃罪的想象竞合犯
- D.构成诈骗罪与盗窃罪二罪
- A.构成走私毒品罪
- B.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 C.构成贩卖毒品罪
- D.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
- A.不构成犯罪
- B.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不是共同犯罪
- C.与赵某构成交通肇事共同犯罪
- D.构成故意杀人罪
- A.必须是在没收财产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 B.必须经过债权人提出请求
- C.必须经过人民法院核准
- D.只能在没收财产的数额内偿还
- A.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
- B.未经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 C.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 D.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批准
- A.犯罪既遂
- B.犯罪未遂
- C.犯罪中止
- D. 数罪
- A.其所犯之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立即执行死刑
- B.其所犯之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年期满后执行死刑
- C.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 D.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 A.社会危害性
- B.刑事违法性
- C.应受刑罚处罚性
- D.罪刑法定
- A.间接故意
- B.意外事件
- C.疏忽大意的过失
- D.过于自信的过失
- A.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
- B.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
- C.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
- D.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