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某电器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7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A类空调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77840元,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收取安装费19890元。

(2)销售电视机120台,每台含税零售单价为2223元。

(3)代销一批数码相机,按含税销售总额的5%提取代销手续费14391元。

(4)购进热水器50台,不含税单价800元,货款已付;购进DVD播放机100台,不含税单价600元,货款已付。两项业务均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5)当月该商场其他商品含税销售收入为163800元。

已知:该商场上月未抵扣进项税额6110元,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

要求计算:

(1)该商场7月份的销项税额为___________。

(2)该商场7月份的进项税额为___________。

(3) 该商场7月份应缴纳增值税税额为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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