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某市一家卷烟厂(一般纳税人),2008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万元。烟丝加工完成后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272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

 (2)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50%对外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6.5万元,另 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

 (3)本月销售卷烟4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6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受托方应纳的增值税额。

 (3)计算卷烟厂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4)计算卷烟厂应纳的增值税。

 (5)计算卷烟厂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45%,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150元)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