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第 59 题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A产品收入为80万元(不含增值税),负责运送A产品而取得的运输收入为8万元。

(2)为了促销,以折扣方式销售B产品的销售额为200万元(不含增值税),折扣额20万元,向购买方另开发票。

(3)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购买方退货18万元,但尚未收到应退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10万元(同类不含税市价)、用于翻修办公楼12万元(同类不含税市价)。

(5)当月第一批购进原材料16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27.2万元,货款已经全部支付,取得的防伪税控发票已通过认证,但当月验收入库的原材料价款130万元。

(6)当月还购进了25万元的建筑材料用于翻修办公楼,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4.25万元。该企业购销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该企业计算5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是:(80+200-20-18)×17%-(160+25)×17%=9.69(万元);当月还需缴纳营业税8×5%=O.4(万元)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计算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是否正确?有哪些做法不符合税收法律制度的要求?并予以更正。

(2)该企业计算的应纳营业税税额是否正确?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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