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第 58 题某市摩托车制造公司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知:摩托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轮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2006年5月份,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销售自产摩托车50辆,取得价款(不含增值税)550万元。另外,向购买方收取价外费用5万元。  

(2)销售自产轮胎取得销售额(含增值税)58.50万元。  

(3)购进各种原材料、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为70万元。  

(4)购进原材料,支付了运输公司运费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费发票。  

(5)兼营摩托车租赁业务取得收入70万元。该企业分别核算摩托车销售额、租赁业务营业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及税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公司5月份销售摩托车应纳消费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2)计算该公司5月份销售轮胎应纳消费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3)计算该公司5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4)计算该公司5月份应纳营业税(租赁业务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  

(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