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事业单位的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 B、贷方登记事业单位取得的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C、期末结账后该科目无余额
- D、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不需要区分专项资金收入和非专项资金收入
甲公司2018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为2 000万元,当年的利润总额为8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则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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