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均为17%。2007年3月6日,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代销协议,甲企业委托乙企业销售A商品500件,A商品的单位成本为每件200元。代销协议规定,乙企业应按每件A商品351元(含增值税)的价格售给顾客,甲企业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的10%向乙企业支付手续费。4月1日,甲企业收到乙企业交来的代销清单,代销清单中注明:实际销售A商品200件,商品售价为60000元,增值税额为10200元。当日甲企业向乙企业开具金额相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6日,甲企业收到乙企业支付的已扣除手续费的商品代销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企业如下会计分录:

 (1) 发出商品的会计分录。

 (2) 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增值税、手续费支出,以及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

 (3) 收到商品代销款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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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销售的产品为应纳增值税产品,增值税税率为 17%,产品销售价格中不含增值税额。产品销售成本按经济业务逐笔结转。所得税税率 33%.甲公司2007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向B公司销售甲产品一批,销售价格535 000元,产品成本305 000元。产品已经发出,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

 (2)根据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对应收账款计提20 000元坏账准备。

 (3)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当年收到第一笔款项10 000元,已存入银行。

 (4)收到B公司甲产品退货。该退货系甲公司20×7年售出,售出时售价共计2 000元,成本1 750元,该货款当时已如数收存银行。甲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退货款项,退回的甲产品已验收入库,并按规定开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5)年末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40 000元,公允价值为41 000元。

 (6)计提已完工工程项目的长期借款利息3 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发生的管理费用 5 000元,销售费用2000元。

 (7)销售产品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 400元,应交的教育费附加600元。

 (8)计算应交所得税(不考虑纳税调整事项)。

 要求:

 (1)编制甲公司有关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除“应交税费”科目外,其余科目可不写明细科目)。

 (2)编制甲公司2007年度的利润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甲公司          2007年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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