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所得税核算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2005年度会计利润额为160.3万元,年初“利润分配”科目贷方余额为50万元,以前年度无未弥补的亏损。本年度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 全年营业收入为3 00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20万元(全年营业收入净额在1 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为不超过营业收入净额的5%0;全年营业收入净额超过 1 500万元的部分,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为不超过该部分的3‰);

 (2) 全年实际发放工资70万元,该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按照2%计提工会经费和按照1.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计税工资为80万元;

 (3) 本年发生税收罚款支出15万元;

 (4) 本年购买国债获得利息收入25万元,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5) 企业本年按照10%的利率计算支付利息费用40万元,并计入了当期财务费用。假定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利率为2.5%。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5年应交企业所得税,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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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所得税税率为33%,提供运输劳务的营业税税率为3%,转让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营业税税率5% (其他税费略)。企业以生产为主,提供运输劳务为辅,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2004年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 购入材料一批,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

 (2) 销售商品一批,商品成本60万元,货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款项尚未收到。

 (3) 收到上述销售业务货款17万元,剩余货款买方开来了一张期限4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

 (4) 销售商品一批,货款60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该批商品成本300万元。

 (5) 生产产品领用材料300万元,车间领用机物料60万元,企业管理部门领用20万元。

 (6) 销售材料一批,实际成本18万元,售价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

 (7) 分配当年工资费用200万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100万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40万元;从事运输劳务人员工资10万元,企业管理人员工资40万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10万元。该企业同时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

 (8) 提供运输劳务收入60万元存入银行,发生的相关成本(不包括工资)30万元,均以存款支付。

 (9) 转让一专利权,取得转让价款20万元存入银行,该专利权的账面余额为10万元。假定该专利权未计提减值准备。

 (10) 转让一房屋,转让收入100万元,该房屋原值120万元,已提折旧40万元,转让时支付清理费用2万元。

 (11)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8万元。

 (12) 当年共计提折旧100万元。其中,计入管理费用的为30万元,计入产品成本70万元。

 (13) 以银行存款支付产品销售广告费20万元。

 (14) 计算当年应交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且当年工资费用超出计税工资10万元)。

 (15) 结转当年经营成果。

 要求:

 (1) 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2) 编制利润表。(答案中的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

            利 润 表

 编制单位:A公司  2004年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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