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7年11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某商品10件,每件成本400万元,每件实际售价500万元(售价中不含增值税额),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交付给乙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在11月17日按合同规定付款,甲公司收到款项并存入银行。2007年12月18日,该商品因质量问题被全部退回,同日甲公司支付款项。

 要求:

 (1) 编制甲公司销售商品时的会计分录(假定现金折扣按售价计算;“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

 (2) 编制甲公司收到款项时的会计分录。

 (3) 编制甲公司收到退货时的会计分录。

 (金额单位为万元)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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