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第 4 题网易公司2006年度和2007年度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06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00万元,本年利润总额为50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按税法规定本年度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国库券利息收入为20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25万元。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2)2007年2月6日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2006年利润分配议案:按2006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40万元。  

(3)2007年3月6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2006年利润分配方案:按2006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70万元。  

要求:  

(1)计算甲公司本期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2)根据2007年2月6日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2006年利润分配议案,编制网易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3)根据2007年3月6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2006年利润分配方案,编制甲公司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4)计算年末未分配利润。(除“所得税费用”和“应付股利”科目外,其他科目均需要写出二级明细科目。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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