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北京创意村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各方面设计业务,该公司2014年2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一)对外提供服务 

(1)为甲公司个人提供服装设计服务,取得收入100000元; 

(2)为张某个人提供创意策划服务,取得收入90000元; 

(3)为乙公司提供环境没计服务,取得收入60000元; 

(4)为贾某个人提供婚庆服务取得收入2000元。 

(二)购进业务 

(1)购买办公用电脑,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5000元; 

(2)购买公司用小轿车汽油,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3000元; 

(3)购买公司业务接待用礼品.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4000元; 

(4)取得1份北京某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000元。设计公司会计核算健全.所有收入为含税价款,取得的各类发票均已认证相符。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

(1)设计公司提供的服务属于“营改增”应税范围中现代服务业的哪一类?

(2)设计公司对外提供服务收入中哪一项不缴纳增值税?

(3)计算设计公司当月的销项税额。

(4)计算设计公司当月的进项税额。

(5)计算设计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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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于2010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其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2012年12月,中国证监会在对A公司进行的例行检查中发现如下事实:

(1)A公司因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造成2011年度亏损560万元,股东大会决议以360万元的法定公积金和200万元的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

(2)A公司原董事会秘书甲因个人原因于2012年2月辞职离任,A公司未将该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报告,也未予以公告。经查,甲于2012年7月转让了其所持A公司股份的20%。

(3)A公司总经理乙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擅自决定将公司200万元的资金借贷给其亲属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获得好处费20万元,后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剧变,该笔借款至今无法收回,给A公司造成了损失。经查,连续180日以上合计持有A公司1.88%股份的26位股东,于2012年4月联名书面请求A公司董事会就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但A公司董事会除将乙所得的20万元好处费收归公司所有外,未就要求乙赔偿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公司的上述26位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于2012年7月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要求:根据以上的情况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1)所述事实,分析说明A公司股东大会弥补亏损的决议是否符合规定。

(2)根据本题(2)所述事实,分析说明A公司未就董事会秘书甲离任事项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公告,以及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3)根据本题(3)所述事实,分析说明乙所得的好处费是否归A公司所有。人民法院是否会受理A公司26位股东的诉讼?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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