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A.B.C三位发起人采用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公司,C股东为甲公司的控股股东,2014年1月,甲上市公司拟增资发行股票。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有关财务情况及审计情况如下:

(1)股本总额12000万元,其中A股东持股10%,B股东持股15%,C股东持股20%,剩余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

(2)经专业机构计算,甲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3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11.2%。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发行方案部分要点如下:

(1)拟发行股份8000万元,其中3800万元向原有股东配售,另外4200万元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

(2)为避免发行失败,本次配售采用包销方式发行。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最近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符合增发的条件?说明理由。

(2)董事会拟定的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地方不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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