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案例2

201010月,甲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融资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按乙公司要求,从国外购进一套花岗岩生产线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10年,从设备交付时起算;年租金400万元(每季支付100万元)

从设备交付时起算;租期届满后,租赁设备归乙公司所有。

201112月,甲公司依约将采购的设备交付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依约开始向甲公司支付租金。

20133月,甲公司获悉:乙公司在融资租赁合同洽谈期间所提交的会计报表严重不实;隐瞒了逾期未还银行巨额贷款的事实;伪造了大量客户订单。

20145月,乙公司停止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经甲公司多次催告,乙公司一直未支付租金。

20147月,甲公司以乙公司已资不抵债为由,申请人民法院对乙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在乙公司停止支付租金后,可否以乙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为由撤销融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3)如果人民法院受Ni"乙公司破产的申请,乙公司向甲公司租赁的设备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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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某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7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日用品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400万元,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冰箱100台,新冰箱的零售价格为117万元/台,旧冰箱的作价为02万元/台,收取的差价款为097万元/台。

(2)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电脑一批,当月取得预收款150万元,合同约定电脑于815日发出。

(3)购人一批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50万元,增值税税额255万元;委托甲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输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5万元;接受乙税务师事务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税务咨询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万元。

(4)月末进行库存盘点时发现,当月因管理不善造成上月从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人的服装被盗,该批服装账面价值为24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4万元(上述甲运输企业提供的运输服务),相关进项税额已于上月抵扣。

假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本月均通过认证并允许抵扣,该企业财务人员在申报7月份的增值税时计算过程如下: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255+5×11+20×6=2725(万元)

销项税额=400 x 17+100×097÷(1+17)X 17+150 X 17=10759(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107592725=8034(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指出该企业财务人员申报增值税时存在哪些问题,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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