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服装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相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
(1)销售服装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0万元,取得送货的运输费收入58.5万元;购进布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800万元、增值税税额986万元;支付购货的运输费4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2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全年可以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6650万元;
(2)6月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0万元;
(3)全年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48.97万元;
(4)全年发生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45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700万元(其中包括广告费640万元、业务宣传费60万元);
(6)全年已计入生产成本、费用中的合理工资总额720万元(其中支付残疾人职工工资100万元);
(7)经税务机关核准结转到本年度的待弥补亏损额为325万元,前三个季度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额54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②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③该企业不在“营改增”试点地区。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2)计算该企业管理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该企业销售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该企业工资薪金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应补缴或应退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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