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

纳税人在国家调整税收政策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8个月。  (  )

  • A.正确
  • B.错误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某个人独资企业是由赵某以个人财产设立的,由于赵某还有一份固定工作,所以他聘用李某管理企业事务,并签订了委托合同,约定20万元以下的经营事务李某可以自行处理,涉及20万元以上的则要经过赵某同意方可实施。李某与甲企业洽谈一项租赁合同,李某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租用甲的机器设备9个月,租金在租赁期满时给付,对这些约定,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订立了另一个书面的担保合同,李某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厂房(市价30万元)作为履行付款义务的担保,并进行了抵押登记。在个人独资企业使用过程中,这些机器设备经常出现故障,当向甲要求维修时,甲企业以其未支付租金为由拒绝,李某为了维持生产的正常运行,只能自行维修,费用累计为1万元。三个月后,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业务发生了调整,李某将该机器设备租给了乙企业使用,甲企业知道后,以个人独资企业未征求其同意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租金。双方僵持不下。个人独资企业经营状况不断恶化,赵某解散了企业,甲企业此时才知道李某已将用于抵押的厂房变卖给陈某。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与甲企业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个人独资企业支付的维修费用应当由谁来承担?

 (3)个人独资企业能否在不需要使用这些机器设备时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说明理由。

 (4)甲企业以李某擅自转租为由解除合同是否成立?

 (5)甲企业应如何实现其抵押权?

自然人张某(系中国公民)于2006年10月21日以家庭共有财产申报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建海公司,主要经营快餐店,随着业务的扩大,建海公司又分别设立了3家分店,并招聘了3名店长负责分店经营。因分店是以总店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故分店未再行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企业也未与店长就聘用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半年后,张某出国,建海公司交由其妻宋某管理,由于宋某管理经验不足,企业经营每况愈下,其中A分店店长李某还经营另外一家从事贸易的个人独资企业,李某在张某和宋某不知情的情况厂,以自己的名义与分店签订了一年的食品供应合同,B分店店长擅自与亲戚合开了一家快餐店,并任经理,主要工作精力转移。C分店拖欠承租房屋业主的租金,被起诉至法院,宋某应诉时以C分店店长是承包经营,其债务与建海公司无关为由抗辩。2007年1月,宋某未经清算便决定解散建海公司,意欲逃避企业债务。

 要求: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可以家庭共有财产申报出资?

 (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是否应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其企业事务,是否需要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

 (4)A分店店长李某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5)B分店店长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6)承租房屋业主请求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多长时间?宋某的抗辩理由能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7)宋某解散建海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建海公司解散后,宋某能否逃避该企业的债务?

¥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