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永胜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永胜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发生了如下有关收入的经济业务:

 (1)2009年1月1日,永胜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甲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6000万元,分2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大型设备成本为4500万元。假设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确定的折现率为8%,同时假定永胜公司收取最后一笔货款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收取增值税额102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2)永胜公司于2009年10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项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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