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我国境内注册的上市公司,其主要客户在我国境内。20 X 1年12月起,甲公司董事会聘请了新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常年财务顾问。20×1年12月31日,该事务所担任甲公司常年财务顾问的注册会计师王某收到甲公司财务总监李某的邮件,其内容如下。
王某注册会计师:我公司想请你就本邮件的附件1和附件2所述相关交易或事项,提出在20 X 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建议。所附交易或事项对有关税金和递延所得税以及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合并财务报表中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计算,我公司有专人负责处理,无需你提出建议。除所附资料提供的信息外,不考虑其他因素。
附件1:对乙公司、丙公司投资情况的说明
(1)我公司出于长期战略考虑,20 X 1年1月1日以1200万欧元买了在意大利注册的乙公司发行在外的80%股份,计500万股,并自当日起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为此项合并,我公司另支付相关审计、法律等费用200万元人民币。乙公司所有客户都位于意大利,以欧元作为主要结算货币,且与当地的银行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其借款主要从当地银行借入。考虑到原管理层的能力、业务熟悉程度等,我公司完成收购交易后,保留了乙公司原管理屋的所有成员。20×1年1月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250万欧元;欧元与人民币之间的即期汇率为:1欧元=8.8元人民币。20×1年度,乙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发生的净亏损为300万欧元。乙公司的利润表在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时,按照平均汇率折算。其他相关汇率信息如下:20×1年12月31日,1欧元=9元人民币;20 X 1年度平均汇率,1欧元=8.85元人民币。我公司有确凿的证据认为对乙公司的投资没有减值迹象,并自购买日起对乙公司的投资按历史成本在个别资产负债表中列报。
(2)为保障我公司的原材料供应,20 X 1年7月1日,我公司发行1 000万股普通股换到丙公司原股东持有的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我公司取得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后,派出一名代表作为丙公司董事会成员,参与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丙公司注册地为我国境内某省,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股份发行日,我公司每股股份的市场价格为2.5元,发行过程中支付券商手续费50万元;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3000万元,账面价值为12000万元,其差额为丙公司一项无形资产增值。该无形资产预计尚可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直线法摊销。20×1年度,丙公司按其净资产账面价值计算实现的净利润为l 200万元,其中,1至6月份实现净利润5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我公司在本交易中发行1000万股股份后,发行在外的股份总额为1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我公司在购买乙公司、丙公司的股份之前,与他们不存在关联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