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1)连瑞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股本总额200000000元,于2001年1月1日发行五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100000000元,票面利率6%。
(2)发行价格为121000000元。
(3)每年年末支付利息。
(4)债券发行1年后持有人可将债券转换成普通股。每100元转普通股10股,股票面值1元。
(5)债券持有人可在2004年1月1日选择要求连瑞公司赎回债券本金,并按票面年利率9%支付债券利息。
(6)全部债券被连丰公司购买。
(7)2001年6月30日,连丰公司从市场购入连瑞公司普通股36000000股,作为长期投资,支付价款60000000元。
(8)2002年1月1日,连丰公司将其中50%转换为公司普通股。
(9)2002年1月1日,连瑞公司净资产为400000000元。
(10)2003年1月1日,连瑞公司又将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的50%赎回。
(11)其余债券被连丰公司持有直至到期。
(12)连瑞公司发行债券所得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周转使用。
(13)两公司均按月计提利息。
(14)2001年连瑞公司未分派股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连瑞公司和连丰公司做出相关会计分录(完全相同的分录可以只写一个并说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