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张某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餐馆和一个副食加工店,均为个人独资。2010年初,自行核算餐馆2009年度销售收入为400000元,支出合计360000元,副食加工店2009年度销售收入为800000元,支出合计650000元。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餐馆核算无误,发现副食加工店下列各项未按税法规定处理:

 (1) 将加工的零售价为52000元的副食品用于儿子婚宴;成本已列入支出总额,未确认收入;

 (2) 6月份购置一台生产设备,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3510元。当月开始使用,但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3) 支出总额中列支广告费用200000元,业务宣传费10000元;

 (4) 支出总额中列支了张某的工资费用40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副食加工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②生产设备经税务机关核准的使用年限为3年,无残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2009年副食加工店应补缴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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