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日,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因财务会计报告中作虚假记载,致使中小投资者在股票交易中遭受重大损失,被中国证监会查处。中国证监会在对甲公司的检查中还发现下列事实:(1)甲公司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甲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2)2008年1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对乙上市公司的收购方案,董事A第二天将该收购方案透露给自己的大学同学张某,张某根据该信息在对甲公司股票的短线操作中获利20万元。(3)2008年2月1日,注册会计师王某接受甲公司的委托,为甲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甲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2008年3月1日公布。3月10日,王某将自己于2008年1月20日买入的甲公司股票全部卖出,获利1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本题要点(1)中甲公司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为什么?(2)如果由于甲公司在要点(1)中的行为给其他投资者造成了损失,甲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3)董事A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4)注册会计师王某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5)因甲公司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导致中小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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