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评估人员对某企业的部分存货进行评估。评估人员经清查核实及市场调查后获得如下资料和信息:
(1)A企业已经停产2年,本次评估后拟恢复原产品的生产。
(2)A企业库存木材50吨,账面余额为180 000元,购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为3年。
(3)库存甲种木材家具产成品1 000件,账面值150 000元。经现场鉴定有100件由于保存不当已报废,按评估基准日的废弃木材价格,预计报废产品处理后可获得净收入500元。
(4)库存甲种木材家具在产品50件,如果按已完成工时与该种零件全部工序所需工时的比例计算分类,有20件已完成30%,有30件已完成70%。
(5)甲种产成品的完工日期与在产品停止加工日期均距评估基准日2年。
(6)产成品的账面价值为完工日期的价值。
(7)根据会计资料,在甲种家具产成品的成本中,原材料占60%,人工费占30%,能耗占2%,其他费用占8%。
(8)甲种产成品及在产品所用木材与库存材料为同一批购入的同种材料。
(9)经市场调查,在评估基准日前三年内,库存材料的价格每年比上一年上升3%,自企业停产后,同行业人工费每年比上一年上升5%,能耗价格每年比上一年上升2%,其他费用每年比上一年上升1%。假设在甲种家具的加工过程中,每个工时所包含的人工费用、能耗费用及其他费用相同,并不再考虑其他因素。试求企业上述原材料、产成品及在产品的评估值。(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