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期货公司
- B.A营业部
- C.孙某
- D.张某
- A.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B.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C.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D.责令直接责任人员在3年内不得从事期货业务
- A.效力待定,须经期货公司的追认才能生效
- B.无效
- C.可撤销,因为A营业部欺诈张某
- D.有效,因为该合同符合生效要件
- A.期货公司
- B.A营业部
- C.期货公司和A营业部
- D.孙某
- A.期货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 B.期货公司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 C.A营业部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 D.A营业部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 A.向客户明确说明是接受乙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的
- B.如实告诉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风险及流程
- C.向客户约定平分客户在期货投资中受到的损失
- D.对客户开户资料和身份真实性进行审查
- A.暂停、限制其部分业务
- B.直接撤销其介绍业务资格
- C.责令限期整改,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其介绍业务资格
- D.对其出具警示函
- A.10
- B.15
- C.20
- D.30
- A.甲证券公司的全资期货公司
- B.甲证券公司控股的期货公司
- C.与甲公司属于同一机构控制的期货公司
- D.与甲证券公司长期具有贸易往来的期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