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张某有在申请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的权利
- B.该公司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张某奖金
- C.该公司如果自行实施该专利,则应当从实施该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给张某
- D.在该公司不实施该专利的情况下,张某有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 A.删除原独立权利要求,将并列从属于原独立权利要求的三项从属权利要求修改为三项并列的独立权利要求
- B.根据请求人提出的现有技术证据,对独立权利要求重新划分前序部分与特征部分
- C.删除独立权利要求,将从属权利要求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书
- D.删除独立权利要求,将两项并列从属权利要求合并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书,并对说明书做适应性修改
- A.专利权人的代理人代为承认请求人的无效宣告请求
- B.专利权人的代理人代为修改权利要求书
- C.代理人代为和解
- D.请求人的代理人代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 A.说明书摘要仅是一种技术情报,不具有法律效力
- B.说明书摘要属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原始记载的内容
- C.说明书摘要不能用来解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D.有附图的专利申请,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一幅最能说明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特征的附图作为摘要附图
- A.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申请人应当提交该国际申请的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中文译文
- B.申请人应当于2013年9月15日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 C.该申请授权后,专利权期限的起算日为2011年1月18日
- D.该申请授权后,专利权期限的起算日为2013年3月1日
- A.分案申请的类别应当与原申请的类别一致
- B.收到原申请的驳回决定后提出的分案申请均应被视为未提出
- C.分案申请与原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应当分别保护不同的技术方案
- D.分案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 A.无效程序中一方当事人甲主张某技术手段是本领域公知常识,另一方当事人乙不予认可,则甲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 B.教科书记载的技术内容可用来证明某项技术手段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 C.技术手册记载的技术内容可用来证明某项技术手段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 D.技术词典记载的技术内容不能用来证明某项技术手段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 A.甲因研发该专利技术所投入的合理成本
- B.乙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 C.该专利权的市场评估价值
- D.甲乙双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中约定的专利侵权赔偿条款
- A.对违反法律的规定获取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 B.专利法所称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利用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 C.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
- D.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无法说明直接来源的,可以在申请文件中陈述理由
- A.甲的专利申请X享受6个月的宽限期,因此甲的展出行为及乙发表的论文均不影响该申请X的新颖性
- B.甲在展览会上的展出行为不影响专利申请X的新颖性,但影响申请Y的新颖性
- C.乙独立完成发明并且在甲之前提出了专利申请,因此乙的申请具备新颖性
- D.甲和乙的专利申请都不具备新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