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海运运输
- B.内河运输
- C.陆路运输
- D.一切运输
- A.中国甲公司
- B.比利时乙公司
- C.承运人
- D.中国甲公司和比利时乙公司
- A.支付货款
- B.取得进口许可证
- C.承担过境费用
- D.保险费用
- A.比利时乙公司应向中国甲公司提出索赔
- B.比利时乙公司应向保险公司索赔
- C.比利时乙公司应向船公司提出索赔
- D.该案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货船时转移
- A.可以通知其他利害关系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 B.因为是共同诉讼,因而应当强行追加其他相关人为共同原告
- C.有义务通知其他相关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是否参加,取决于他们自己
- D.因为是共同诉讼,对不愿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其他相关人应当强行列为第三人
- A.确认批准行为违法,要求拆除该制药车间
- B.撤销批准行为,但对办公楼予以保留;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
- C.衡量利益得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D.确认批准行为违法,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
- A.他们是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
- B.他们是非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
- C.他们应当推选1~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 D.对他们的起诉,人民法院有一并审理的义务
- A.不享有,批准行为不是针对居民,他们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
- B.不享有,批准行为与居民之间并不具有利害关系,对居民相邻权造成损害的是该制药公司的建楼行为,居民应该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 C.不享有,尽管居民处于相关人地位,但是批准行为还没有对他们的相邻权造成损害,因此批准行为与居民之间不具有利害关系
- D.享有,作为相关人,批准行为已经侵犯了居民的相邻权,尽管这种损害在车间建成后才发生,但是这种损害的发生是必然的
- A.人民法院
- B.监狱
- C.公安机关
- D.基层组织或其所在单位
- A.人民法院
- B.公安机关
- C.监狱
- D.基层组织或其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