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营业执照吊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可证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

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如英国公司可以提起诉讼,则下列有关以上案例中各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应以中国专利局为被告
  • B.应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
  • C.应以中国专利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为共同被告
  • D.江某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应由中国专利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B.应由江某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C.应由专利复审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D.应由中国专利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英国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B.英国公司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C.英国公司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D.英国公司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中国国家专利局撤销江某专利权的行为属于(  )。

  • A.要式行政行为
  • B.不要式行政行为
  • C.单方行政行为
  • D.双方行政行为
¥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