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

公务员甲颇有才情,以本县三个招致群众非议的公共工程为背景,即兴创作一阕《沁园春.无题》词作,讥讽时弊,并通过手机短信发给十几个朋友,又通过QQ传给了几名网友。县公安局认为,该短信影响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遂以涉嫌诽谤罪将甲刑事拘留,后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没收其手机和电脑等物品。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请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和相关理论分析:

(1)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我国宪法所保护的公民言论自由的范围?理论依据何在?

(2)县公安局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哪些宪法权利?宪法依据何在?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2004年《宪法修正案》内容的有(  )。

  • A.增加“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定
  • B.增加“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规定
  • C.增加“社会主义建设者”作为爱国统一战线内容的规定
  • D.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规定

关于法律发展、法律传统、法律现代化,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

  • A.中国法律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
  • B.进入20世纪以后,各国、各民族法律的特殊性逐渐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历史传统可能构成现实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
  • C.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对各国法律进行法系划分已失去了意义
  • D.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
¥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