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著作权属于作者,即作品创作人
- B.丽丽是作品的作者
- C.丽丽具有著作权
- D.出版社的行为未违法
- A.驳回史某的起诉
- B.判决出版社向丽丽支付稿酬及样书
- C.指定出版社为著作权人
- D.原告和被告协商解决
- A.著作权人
- B.作者
- C.原告
- D.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 A.出版社
- B.丽丽
- C.史某
- D.史某和丽丽共同所有
- A.已满14周岁
- B.已满16周岁
- C.已满18周岁
- D.没有年龄界限
××市工业局文件
××字(2014)××号
签发人:张平
××市工业局关于印发“关于节减行政经费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我局同意××市财政局“关于节减行政经费的几项规定”中提出的意见,认为切实可行,请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参照执行。
附:××市财政局文件2014.3.1
主题词:印发、规定、通知
抄送:××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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